裁判日期: 2010/11/22
裁判案由: [申訴] Lifeismoney省錢版版主jaky11處置過當、版規不明
#1EaP1Lzk (L_LifePlan)
裁判全文:
申訴人 BRY 對於 Lifeismoney 板主 jaky11 對其文章劣退之處置不服,
在與板主溝通後無法達成共識至組務申訴。
組方在檢視申訴文、板主說明及Lifeismoney板板規做出以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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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板主原處置。
劣文部分由於劣文規範中規定僅可申訴至小組層級,故此部分不得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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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如下:
(1) 經組方檢視省錢板板規:
《4》禁止廣告文章分享,若廣告內容有省錢資訊提供,請先將原文寄給板僕審核,
通過後請務必於內文註明由哪位板工審閱過。若為書報雜誌網站上公開之需剪下
、列印之折價券資訊分享,不在此限。(此點涵蓋意圖使用"簽名檔"或"推文"
宣傳之廣告文案)
違規處份★刪文備份、劣文一枚、水桶一個月,若再犯則永久水桶★
該板規提及 "若為書報雜誌網站上公開之需剪下、列印之折價券資訊分享,不在此限"
其它的文章必須先將原文寄給板主審核。
申訴人之原文內容並不符合該條板規之"折價券"資訊分享之規範。
(2) 綜合板規及板主說明,組方認同板主之立場,認為該條板規之立意在於
板友不需要付出額外的費用即可使用該折價券進行消費。
申訴人文章中之連結,並非所有板友在不需支付額外費用的情況下均可使用。
基於上述理由,組方做出此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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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規劃局小組長 QQ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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