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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案由:4/29 jungjungjung □ [申訴] 不服kirchize之處分 申訴人:jungjungjung 被申訴人:kirchize、nunu1102 申訴訴求:撤銷此處分 ========================================================================= 判決結果:   撤銷所有處分。 ========================================================================= 判決主文:   查看板 marriage 未針對申訴人 jungjungjung 之行為作出砍除文章以外之規範。   板規第一條第一款:挑釁引戰者,刪文        第八款:明顯引戰意圖,刪文            (累犯者得加重處分,然申訴人非累犯)   板規第四條第八款:並非就原po問題給予意見,僅為個人「理念」宣導發表者            (申訴人即為原發文者,本條目就字義來看僅針對推文者)   板規第四條第五款:若對判決不服需申訴,請來信任一板主信箱,勿於板上發表。            (申訴人並未於看板上發表板務申覆文)   綜合以上,板主所提出之板規均不適用,應立即撤銷砍文以外之所有處分。   幾點事情講一下:   一、予以使用者懲處時,應確實依照板規執行,若無相關板規,應修訂之。   二、修訂後之板規不應溯及既往。   另外,原則上該文是迷路文才對吧?   因為我從來不知道自己的小組內有「媳婦板」這種東西,   要討論是可以,但應尊重該看板之正式名稱,否則根本沒辦法討論。 smart1988 @ Life_Pla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26.13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LifePlan/M.1398783828.A.FEA.html smart1988:轉錄至看板 marriage 04/29 23:04 ※ 編輯: smart1988 (220.129.26.137), 04/29/2014 23: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