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 D0063
【裁判日期】 民107.02.24
【裁判案由】 dakkk 申訴 creditcard 板主 MoonAthenaX 案
【裁判全文】
申訴人 dakkk 不服板主 MoonAthenaX 公告內容與刪文、水桶處分。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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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1. 申訴案駁回。
2. 建議 creditcard 板三位板主可重新檢討現有板規與相關裁罰標準,
包含警告、水桶的累犯計算時間;
若有修改板規,請重新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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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
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QYTMF17 辦理。
二、
援引 creditcard 板板規#1OjEfZnx (creditcard):
前言:
◎ 累積2次警告即停權2週/違規名單在 精華區(z)→違規名單。
第一條 輕度犯規 處理:砍文 / 警告1次 / 視情節劣文
12.本板專供討論主要與信用卡有關事務之用,其他專板文章請移駕相關專板。
第三方支付相關→數位貨幣與電子支付板(DigiCurrency)
行動支付相關→行動支付板(MobilePay)
銀行帳戶相關→銀行板(Bank_Service)
I-CASH、悠遊卡、一卡通相關/晶片卡板(IC-Card)
三、
引述違規內容: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看板: creditcard
標題: [情報] linepay 10%快閃活動點數入帳
時間: Fri Feb 9 14:01:25 2018
之前 10%linepay點數快閃活動
原本寫2月底前入帳 沒想到今天收到了
大家可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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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判決說明:
1.
檢視使用者 dakkk 的文章,為提供電子支付活動的情報,
而板主 MoonAthenaX 認為屬於第三方支付相關事務,
使依 creditcard 板規1-12裁定刪文與警告處分。
板主在溝通信中已有表明,
若是在文中有寫明使用哪張卡片和目的性與信用卡有關,即合乎看板主旨。
觀申訴人所付之[證08]、[證09]兩篇文章,都有表明使用哪張信用卡,
如[證08]文中提及凱基卡與Line Pay信用卡、[證09]文中提及兆豐e秒刷信用卡,
故屬於合乎看板宗旨文章無疑;
但若僅提供行動支付相關活動情報,沒有提及使用什麼信用卡,
如本次裁定違規之文章,就屬於專板文章需至專板討論。
Line Pay等電子支付行為雖然必須綁定信用卡才可使用,
但板主希望看板文章能就"信用卡"為主題進行討論,
以[證08]、[證09]兩篇文章為例,
亦都是針對"各別信用卡"使用和電子支付活動回饋是否衝突作詢問。
故板主於本次裁量並無不妥,
小組尊重板主對於看板板規的解釋與違規文章裁量,
維持板主 MoonAthenaX 的判決。
2.
看板板規內有警告、水桶的累犯罰則,
若有累計期限,則須在板規內寫明;
但若無寫明時效,則視為永久有效並無不當之處。
又,不同條板規若累犯罰則要分開計算,亦須在板規中寫明;
若無寫明,則整篇板規適用同一套已寫明的累犯罰則。
雖然同一看板、不同時期的板主會有不同時期的板規,
但看板違規行為是由時任板主所認定、裁量的。
除非是時任板主不依板規胡亂處分,導致小組裁定該違規紀錄認定無效,
否則在同一個看板的違規紀錄,並不會因為時空背景不同就被消除。
故板主對於警告累犯認定並無不當,
維持板主 MoonAthenaX 的判決。
若有板友反映累犯計算時間須檢討、重新修正,
且板主群亦認為有需要,
小組建議可以開放板友討論,或參考其他看板板規進行編寫;
若板規有修改,請於板上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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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滄浪,濁塵纓,清越嵯峨忘青冥;
逸翾拂霄凌雲漢,俠路難,蜀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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