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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D0028 【裁判日期】公元2014年十月三十日 【裁判案由】10/07 [申訴] 不服e-coupon板 conk之水桶判決 #1KCz3v-o (L_LifePlan) 【裁判全文】 使用者 ealleneee91 因水桶的處分,申訴 e-coupon 板主 conk。 經審閱其板上之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 主 文 請板主 conk 於三日內重新發布水桶公告,更正判決。 --------------------------------------- 說 明 一、e-coupon 板的板規。 C.通用發文及推文規定: 2.禁止以分身帳號規避各類發文及推文規定 D.懲罰原則: 1.基本款為水桶30天, 板主將視嚴重程度調整縮短或延長. 3.分身水桶處份十年。 二、檢視相關證據,e-coupon 板主 conk 以板規 C-2 判定使用者 ealleneee91 係使用分身帳號規號規避各類發文及推文規定,以前板主的公告判例為佐證, 判處水桶十年處分。 組務認為,板規 C-2 並無明確寫出罰責,板規 D-1,賦予板主可依違規情節 加重處分的板規解釋空間,然加重至水桶十年,處分上有違比例原則。另板主 確實可依判例斟酌後續案件的罰責,仍應以板規做為判罰的基礎。 此案,板主 conk 以前板主參考他板判例,判處分身違規,需水桶十年。然非 援引 e-coupon 板的板規做出適切的罰責,且板主 conk 亦於使用者提出異議 後,始於 10/07 加入板規 D-3,板務處置上確實未能讓使用者於事前明確 得知違規的罰責。 故針對此案,予以改判,撤銷原處分,請板主 conk 依板規重新判決。若日後 仍有使用分身帳號違規之情形,始援引板規 D-3 處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1.186.8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LifePlan/M.1414676280.A.CC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