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amateratha 信箱]
作者: Ciel (☆ 瑜 ☆)
標題: Re: 對於保險版水桶判決我有意見
時間: Wed Feb 15 17:21:43 2012
你們之間你來我往的推文恩怨
我個人認為是一個巴掌拍不響
但是你在我判決MrE的公告底下
直接挑明點明了說
挑釁意味濃厚
※ 引述《amateratha (南山的小朱)》之銘言:
: 版主,
: 一個人不斷對自己窮追猛打抹黑造謠一個多月,
: 然後好不容易這人被水桶了,
: 因為一句推文,判定我是挑釁,
: 這會不會比例原則差太多了?
: 罵人抹黑一個多月,跟一句開玩笑的推文該被視同等的狀況嗎?
: 如果一句推文可以直接判定挑釁,版上不少推文都可以這樣認定了,
: 版主您要一起辦理嗎?
: ※ 引述《Ciel (☆ 瑜 ☆)》之銘言:
: : 我覺得目前的板規已足夠
: : 若是有抹黑曲解還有站規甚至中華民國法律
: : 謝謝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234.7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materatha (114.37.155.157), 時間: 02/16/2012 22:4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