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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個人覺得是你自己的推文讓板主選擇公開回應的。 而且板主是尊重你的發言權,並沒有侵犯妳任何隱私權。 我看到這篇文章的時候,聯想到的是下面這篇文章/公告: ●18081 28 5/07 loser1 □ [厚顏無恥打死不退臉皮有夠厚] 暢所欲言 ┌─────────────────────────────────────┐ │ 文章代碼(AID): #1Bu_Cj3p (marriage) [ptt.cc] [厚顏無恥打死不退臉皮有夠厚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rriage/M.1273230125.A.0F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78 元 │ └─────────────────────────────────────┘ 在這篇文章裡面您有一句很突兀的推文: → maymayya:版主!我的回信勒?還是不一定要回信? 05/07 19:40 其實很多人都在討論板規 看起來您私下去信與板主討論,而且公開希望板主回應 L板主選擇用公開討論的方式讓大家暢所欲言, 而且也可以把他的治板理念與大家一起溝通 這是很好的溝通方式阿 不知道你的反應為何如此激烈 甚至還要來申訴被侵犯隱私權? 說真的 剛修正的個資法 對於個資相關的十七種資料,都有詳細定義 真的不包含妳說的這個...囧。。。 ※ 引述《maymayya (別這樣對我)》之銘言: : 一.被檢舉人ID:loser1 : 二.此檢舉案件相關資訊︰未尊重版友隱私權 : (a)檢舉事件發生看板:marrige : (b)此案簡述:本人以信件跟版主討論版務問題,卻遭版主於公開版面指名道姓 : 在版面上點名及文章中指名,且去信告知版主此行為為不尊重版友 : 隱私權,版主卻依然故我 : (c)補充說明:希望小組長協助去除本人的ID於標題及文章中 : 三.此檢舉之證據︰(證據請以轉錄方式轉錄至本板。或註明文章代碼。) : ※ [本文轉錄自 marriage 看板] : 作者: loser1 (馬賽不克) 看板: marriage : 標題: [公告] 請 maymayya 板友直接在此文下發表您對板主及板規的意見 : 時間: Fri May 7 23:43:57 2010 : 敬告 maymayya 板友: : 本人信件空間有限,您若對本人處置板務有何不滿請在此文章下 : 發表您的意見。 : 本文準用言論免責權條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227.212
maymayya:我是請版主回信,小組規定對板務有意見,須先跟版主溝通 05/08 21:07
oralsex5566:你是當事人? 05/08 23:04
nada1986:這邊應該不適合發心得文吧... 05/08 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