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CalmComes (寧靜終於來了)
標題證據一 R: (Rrn) [申訴] 板規二-6 水桶
時間Mon Sep 10 17:24:48 2012
※ [本文轉錄自 TheCalmComes 信箱]
作者: TheCalmComes (寧靜終於來了)
標題: [申訴] 板規二-6 水桶
時間: Wed Sep 5 20:36:41 2012
板主您好,您在文章代碼(AID):
#1GHpRe7m 之公告裡提及:
如有版友已在文章裡表明不願接受推文祝福或無關推文
請勿在他人文章裡提及無關之版友
如已在文章裡聲明不接受推文之版友寫信來檢舉他人之針對性推文
此篇公告之後,以版規二.6 引戰處理
但NINIHEN只有說,
上面提到我的仁兄們,請勿再無端隔空喊話
表示其並非限制所有使用者提到她,
依我我的推文時間來看,亦不在其所指名單內,
請問您水桶我的依據在哪兒?
謝謝。
以下是證據
→ NINIHEN:上面提到我的仁兄們,請勿再無端隔空喊話220.210.176.90 09/05 17:46
→ TheCalmComes:NINI姊,妳任意張貼寶寶的照片59.120.240.100 09/05 17:53
→ TheCalmComes:有得到妳寶寶的同意嗎? 這樣不太好吧59.120.240.100 09/05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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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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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TheCalmComes (59.120.240.100), 時間: 09/10/2012 17:2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