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rn (煙鎖重樓)》之銘言:
: 此案經版主們多次討論之後決定不成立
: 討論過程在BM版
: ※ 引述《hrs113355 (分子旋光性)》之銘言:
: : 請板主 Rrn 於七日內前來協助說明此檢舉案處理狀況
: : 小組長 hrs113355
不過我這幾篇的證據是要檢舉板主Rrn瀆職
就算說明了不管說明的結果如何
還是沒辦法掩飾板主Rrn瀆職啊
如果可以掩飾板主瀆職的話那組規板規是不是都可以廢了?
反正忘了覆議、瀆職、濫權這些動作
只要事後隨便掰個理由就沒事了?
板主犯了那麼多錯還厚著臉皮佔著板主的位置
庶民們隨便一個理由皇上就能將他的頭砍下來
這就是庶民與皇上的差別?
皇上就是可以一錯再錯
庶民犯個小錯甚至沒犯錯一律只有死路一條?
順便提一下Rrn偏坦的行為越來越明顯了
同樣的事情類似的內容
有些人就是要被桶有些人就是可以全身而退
實在不是一個做為板主的人該有的行為
把公開大板當成個板在管似乎不太好吧?
板主看誰不順眼就隨便丟個不是理由的玾由將他水桶
反正被申訴也不痛不癢?
運氣不好申訴過了頂多就是把人放出來而已
被誤桶的人呢? 損失的發言權誰可以負責?
運氣好申訴沒過Rrn就賺到
這種穩賺不賠的執法態度可取嗎?
似乎造就了Rrn無法無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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