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到底還要怎樣講你才懂...
我說了 我不是認定你是廣告文桶你
本板開放分享減肥文。但違反下列描述,則以廣告文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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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句號 不是逗號
是以廣告文處之 不是視為廣告文
重點不在於你是不是刻意違反
而是你確實是違反了版規
還有 不是"我認為此版規有爭議 就又提出討論"
不好意思 我沒這麼大的官威!
是"大多數板友認為此版規有爭議 所以我才提出討論"
這不是身為板主應該要做的事情嗎?
還是我要任憑板友為了此板規爭辯 當做沒我的事?
照著板規作事 也要被申訴
順著民意開放討論 也要被說嘴
我真的覺得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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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hch0425 來自: 114.47.93.209 (07/24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