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hrs113355 信箱]
作者: megumi707 (Megumi)
標題: Re: [申訴] fatworld 板主chch0425判決過當
時間: Sat Jul 24 14:38:38 2010
※ 引述《hrs113355 (分子旋光性)》之銘言:
: 請板主或原申訴人提供違規原文以供參照,
: 謝謝。
http://www.wretch.cc/blog/megumi707/23397525
被終身水桶原文,
後續於另外一篇文章中有在發文時詢問版主,
是否是因為部落格中的露天網址違規(當時已先移除),
但發完文後沒幾分鐘,
就被終身水桶。
一氣之下就要求版主把所有文章砍掉,
但對於終身水桶這件事,還是無法服氣,
而且版主是在桶了我後,認為板規有爭議,
就又提出討論。
我第一次發文,也翻了板規,
就是不懂才問...結果還是被桶...還是終身,很想哭。
違規原因是下列這段:
為了怕他不愛我,嘗試了賀X芙、碎X機等當年留行的減重儀器,
甚至是羅X纖、不明的減肥藥物等,到節食、游泳、運動...
就為了想要瘦下來,讓他可以因為我而驕傲。
到了大三下,在始終沒有太大進展的情況下,
我去了減重門診,也就是之前我提到的X氏,然後我開始看見一絲希望。
那時我謹遵著醫生的要求,
完全不吃任何澱粉跟含糖飲料...
三個月下來,每個月將近四千塊的費用...
讓我瘦下了約七公斤左右,
但還是有67公斤,而他卻沒發現我的改變。
我當時確實沒打上X隱藏特定字眼,
但板規的定義是分享減肥文,
出現特定廠商字眼將視為廣告文,
終身水桶。
我當下真的不認為自己是在發減肥分享文,
也沒有在幫廠商打廣告,
我連後面又復胖都沒寫到心路歷程,
就被桶了 Orz
希望能夠還我ㄧ個公道,我真的沒有惡意刻意為反板規
不知為何判這麼重,連警告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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