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tesakai (忙碌的平凡人)
看板L_PTTAvenue
標題[判決] laechan 申訴CCR板主 Rrn 案
時間Tue Jan 22 16:36:08 2013
裁判日期:2013/01/22
裁判案由:
2013/01/16 [申訴] CCRomance 板主 Rrn 判決過當
文章代碼(AID):
#1GzaACJz
裁判全文;
使用者
laechan 對於 CCRomance 板主 Rrn 於 2013.01.16 做出的水桶處分不服,
與板主溝通後向組務提出申訴。
組方檢驗相關證據與溝通紀錄做出以下裁決。
判決結果:
1.維持板主判決
2.禁止張貼新聞申訴退回
判決主因:
1.依據2012.09.03板規修正(本板文章代碼:
#1GzaCkPu)
4. 禁止商業廣告、新聞
內文:
違者刪文或劣退,另可判處水桶六個月以上。
推文:
違者判處水桶一週~一個月。
若轉貼新聞(內文),處罰方式應為:
→刪文或劣退二選一
→水桶六個月以上
以上均可同時成立或擇一成立,也就是可處以
刪文+水桶六個月之處分。
2.依據2013.01.15新增公告(本板文章代碼:
#1GzaCrqU)
作者 Rrn (煙鎖重樓) 看板 CCRomance
標題 [公告] 請勿轉貼新聞&推文違規名單
時間 Tue Jan 15 10:20:44 2013
───────────────────────────────────────
近日來轉貼新聞有增多趨勢
本版禁止轉貼新聞
自此公告後再貼新聞者依版規二.4處永久水桶。
3.申訴者 laechan轉錄文章至C板時間為:2013.01.16,
作者: laechan (小太保) 看板: CCRomance
標題: Fw: [新聞] 胡婷婷嫁音樂才子 婚禮低調
時間: Wed Jan 16 09:03:43 2013
由上述三點,此案適用今年新增公告。
laechan 使用者主張判決過重與與申訴板規,這邊拙者建議以後分兩案進行。
針對判決過重:
一、該板板規訂有相關累犯條款,而本人為「初犯」。 → 不同意,見以下所述
二、本人細查該板主的最終公告(板規以外之延伸公告),並無「犯此公告所言
者絕對劣退」等語,僅申明「永久水桶」。(如轉錄)
→ 不同意,請見上述第 1,2兩點
板主可以職權選擇劣退+水桶處分,板規明訂相當清楚。
三、Rrn 板主據板規處理「劣退」之理由,為該板規稱可「刪文或劣退」,本
人不服之處在於本人已被該板「永久水桶」,卻又旋即被處之以「劣退」,
影響本人在他板發文及推文之權利甚巨,因此認為該板主「永久水桶+劣
退」對本人「初犯板規」之判決過重。
→ 不同意,然從新聞內的推文來看,表示檢舉者已知道C板之存在,於轉
錄之前,本應先去瞭解該板之板規,但在板規明令禁止下不先與板主先
行溝通禁止張貼條文存在與否而逕行轉錄,要以『初犯』之理由來申訴
處分過當並非恰當。
→ laechan:在 "七期的豪宅" "低調" 舉行婚禮01/16 09:02
→ laechan:又一個ㄈㄈ尺01/16 09:03
針對禁貼新聞:
站規針對新聞是否禁貼無相關限制,群組規與小組規亦無此限制,這邊尊重板
主制訂板規權不予干涉,請參考站規,故以下兩點:
一、板主應無權禁止板眾張貼與 CCRomance 相關之新聞
三、更不用說此條板規之訂定根本沒有經過 CCRomance 板眾之普遍同意
不成立!然關於第二點,使用者對於此條板規有疑問,可與板主群討論並給予
建議,若板主拒絕討論溝通,可轉至組務板要求小組長協助處理。於此案中,
檢舉者並沒有針對該條板規合理性進行討論,僅針對處分方式進行討論之,故
不視為溝通動作已完成。
至於各板針對新聞張貼之相關規定,由各板自訂之,沒有強制限定與硬性套用,
各板板主可自視情況而制訂之。
此部分申訴案退回。
--
明鏡高懸 30cm鄉民,你那晚到底看見了什麼!!
▂▇▂ 大人...我.... 乎你細阿喔喔喔喔喔喔~~~~
\"/ 我那晚看見嫂子在騎k大..... \ / ◣ ◢
> < ╮
. .
<板﹨ 鄉 (( <
嫂_k大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46.45.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