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qsqs 信箱]
作者: missface ( 繁華落盡 )
標題: Re: foreigner版廣告文充斥
時間: Thu Aug 9 02:15:32 2012
※ 引述《qsqs (國家從來就不是目的,)》之銘言:
: ※ 引述《missface ( 繁華落盡 )》之銘言:
: : 您好,關於教學此部份,係沿用之前外國人板所存有之規矩:
: : 開放語言交換亦開放教學分類。
: : 另關於以下錄影部份,原則上為若屬商業利益徵人則需事先取得板主同意,
: : 關於此點敝人亦曾直接刪過未事先來信取得同意者之文章。
: : 事先來信板主獲得同意者則可發文。
: 那我PO了這六篇皆屬於版主同意文??
您好,煩請詳閱先前回信,您回覆之疑義六篇,並非全數需先取得板主同意之文章。
教學兩篇,屬沿用之前所存續之語言交換及教學可發,不需經板主同意。
情報一篇,係活動宣傳,與商業利益並無正相關,不需經板主同意,可發。
僅徵人三篇,此三篇同意可發。
: : 情報該文係活動宣傳,與商業利益並未正相關,因此並未刪除。
: : 然而您所提及之觀點亦值得參考,敝人將重新審視再視情況公告是否調整語言交換文頻率
: : 謝謝您的來信,若有進一步問題亦歡迎再度來信,謝謝!
: 所以您目前不會改變現有狀況??
: 也沒改善計畫??
關於板面現況,自敝人上任施行此制以來及至目前,板面維持一定秩序,
且施行至今並未有任何疑義或問題狀況產生,尚屬平穩運行。
今您既來信建議,將納入參考;然請瞭解板主無法僅因單一建議即立馬改變現行板規,
未來將多觀察此現有制度是否造成多數使用者困擾,若有則自將改規以利板面運行更佳。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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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99.79.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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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qsqs (1.173.207.61), 時間: 08/09/2012 22:2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