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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一直只有: 1.糾眾鬧板推文 = 不當發言 = 應該禁止 2.版主沒禁止 = 失職 我檢舉版主的訴求已經簡化成兩點了,你若還要跳到其他地方,不面對訴求核心, 那我只能認為你不願面對問題,只是一直顧左右而言他了。 麻煩你想反駁別人時,針對別人的主張好嗎? 不要自己虛構一個主張自己跟空氣辯論.........我也贊成你的論點呀! 但你在跟誰吵? 你完全沒有反駁到別人的訴求,一直反駁自己提出的假訴求有何意義? 藍字是我的訴求,麻煩不要再跳了※ 引述《flyiii (海子海)》之銘言: :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 那篇文章在笨板一點都沒有不當不是嗎 ? 沒人說那篇笨文違規,是推文者違規,請不要轉移焦點 若你認為爭點是站規是寫"若有不當之文章"不含推文, 你認為推文不在站規範圍內,我認為推文在站規範圍內。那多說無益,站長說了算。 (這是全篇唯一有打到主旨的爭點,後面都是你自己在打空氣...) : 還是你的意思是,笨板應該遵循 CCR 板的規定,對於任何相關CCR文章須要按照 : CCR 板主的認知來處理 ? : 如果是,那不覺得手伸太長 ? : 如果不是,那請問你拿這兩點來証明你想要撈過界去管笨板風氣不是很奇怪 ? 你說的有道理,但我跟你想法一樣呀,我又沒說跟你相反的論點,你在反駁誰? 我也覺得笨板不用遵守CCR規定、笨板不必照CCR版主認知處理、沒有人伸手也不應伸手 這些你自己腦補、莫須有的東西,要證明什麼? 沒有人提出這樣的主張,請勿跳針。 : 請問你有看到板主跳出來推文説請轉去 CCR 板 ? : 我從頭到尾説的都是你們焦點錯誤,請去找這些使用者而不是找板主 沒人指控"板主本身糾眾鬧板",而是指控板主沒阻止糾眾。qsqs看懂了,就你狀況外。 這些你自己腦補、莫須有的東西,要證明什麼? 沒有人提出這樣的主張,請勿跳針。 : 就算真的有違反站規 , 那也是使用者而非板主不是嗎 ? 看來你真的沒懂,以下是完整邏輯: 1.使用者糾眾鬧版行為,違反站規=>6-1-5 2.站規=>版主責任義務中,版主有責任禁止不當行為,而版主沒做到。 違反站規的是糾眾鬧版者,不是版主。版主違反的是版主責任義務,懂了沒? : 板主既沒有對使用者有約束力和強制力 : 離開了他所負責的坂面之外他也不過就是一個使用者 : 你期待板主要做到超過當前板的管理操作不顯得荒謬 ? : 請問笨板板渚有辦法在 CCR 板水桶人 , 砍文章嗎 ? : 如果不行,那他們能拿甚麼工具協助管理CCR板的亂象 ? 我也覺得笨板版主不用到CCR管板、不用到CCR協助砍文水桶,笨板與CCR板內鬧板無關 這些你自己腦補、莫須有的東西,要證明什麼? 沒有人提出這樣的主張,請勿跳針。 笨版版主只要在【笨板內】阻止不當推文就好了!其它都是你掰的,非我訴求: 請問你想要挑戰那一點 ? 沒人想要挑戰這兩點,這兩點都是你扯出來的,根本沒人指控這兩點... : 糾眾鬧板 ? 到底是誰糾眾阿 ? 推文不都寫了 ? : 糾眾的那些人是板主嗎 ? 糾眾的是鄉民,但也沒人主張"版主糾眾",是你自己掰的 : 我不懂放著那些人不處理,然後去處理無法也不該面對這個問題的板主們 現在就是【要處理】那些人,所以才要求版主去處理那些人, 而版主不處理,所以違反義務,解釋了七八次,您懂了沒? ※ 編輯: ganbaday 來自: 111.242.26.181 (07/29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