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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檢視一下我的發文資格。 依站規所述及站長判例,申訴有兩種,一種是【對於板主板務處分不服上訴】, 另一種是【檢舉板主不當行為】。前者身分可以是【受板務處分者不服板主懲處】, 或【對他人板務違規之檢舉人不服板主駁回】(站規10~12,必須是當事人方能提出); 而後者對板主不當行為之檢舉,則是任何人都能做(沒上站/亂弄精華區/牴觸站規等)~ 此篇內容雖然有【檢舉他人糾眾鬧板,不服板主不判】的因子,但主要訴求如標題, D某內文也一再強調板主不當之處,因此主因仍是檢舉板主應有所為而不作為,失職。 站在這個訴求上,任何認為板主失職者都是當事人,應可同樣對板主提出檢舉及論述。 ====以下正文==== 前例不是沒有, 上次CCR鬧板,在八卦板置底被做為糾眾工具,當時板主的放任作為, 也曾引起BM板上一陣撻伐。但當時沒有人對八卦板主提出申訴或檢舉,因此無判例。 另外,在卡漫群組也有判例,糾眾鬧板的永桶了(似乎) 依站規,板主有義務,去阻止一切不當的使用者行為、引導正常討論風氣。 而糾眾去破壞PTT秩序,絕對沒有任何說詞可以合理化這種行為。 若今天你笨板不處理,是不是就代表了,以後大家都可以毫無顧忌地, 到笨板發文糾團去鬧別人板、去為非作歹,反正只要不在笨板上直接攻擊就行了 將心比心很難嗎? 今天你也是板主,如果在我的板有人糾眾去你那鬧,而我不處理,你做何感想? 尤其是目前站規第六條也是可以用的,卻連發個公告勸阻都不肯? 亡羊補牢也不要? 既然有案例發生過,寫個公告禁止一下有很難嗎? 很過份嗎? 不應該嗎? 檢舉人已經講得很清楚,對於版主的義務,而笨板板主卻沒有身為板主的自覺, 檢舉人認為,組務應予板主嚴正糾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