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sqs (國家從來就不是目的,)》之銘言:
: 法律各有人解讀
: 您解讀跟我不一樣
: 我從以前就認定他失職
群組長在上面,站規、群組規也在上面,若小組長失職,等著你去指出他的過錯。
換個說法吧,若你是小組長,你有什麼辦法停止這一切你說說看。
說別人做不好是很簡單的事情。
: 喔 管制更嚴格嗎??
: 去試試看吧
: 使用者會怕才奇怪
除了訴諸法律,誰都不怕這很正常,反正網路不痛不癢,但目的也不是要他怕呀@_@
只要鬧民沒辦法繼續鬧就行了。發文限制前幾篇文可看到已經申請要改了,
再搭配帳號部、法務部的進一步協助,養一個帳號要每天登登半年,不會比砍帳號效率快
後面的論述與前面大同小異,恕刪
: 那之前的判決不當可以忽視??
這次的案子跟半年前無關吧,w版主的判決有任何錯請指出來。
: 幾天後ccr都隱版多久了
所以違反站規的就要放過了?
: ccr還可以怪笨版多久
CCR沒怪笨板吧? 現在是反對鬧板的user在怪笨版版主
就算對象不是CCR,是棒球籃球躲避球,只要版主縱容糾眾鬧板,我都一樣會出來檢舉
C_Chat板被鬧,我也持相同的立場認為漫吐版主該禁止糾眾鬧板並嚴懲。
C洽版主在漫吐板引起的爭議是一回事,無論如何不能糾眾鬧板,錯就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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