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utesakai (More harder)》之銘言:
: 拙者詢問群組長,群組長認定如下:
: 1.群組規規定一小時內須至組務板與該板轉錄通告文章,小組組規已抵觸群組規
: (上段小組規文字部分),故屬無效。發起人仍須遵守一小時之條件。
: 2.發起人若在該板禁言,則自己必須另尋他人代為轉錄,以符合一小時之條件,
: 管理階層無協助代轉之義務。
: 代理小組長 cutesakai
來個簡單明瞭的比較版好了
小組規 群組規
限一小時內轉錄 ○ ○
是否限制發起連署 ○ ○
者轉錄才有效
被水桶之帳號該如 可以請小組 未說明
何處置 長代為轉錄 (只有在2012.12.22發起連
並不受上述 署之後的某天向小組長說
限制 明而已並在組務宣佈)
既然群組規在本人發起連署之前並未說明對於被水桶者該如何處置加上
小組規與群組規都有說明需要發起連署之本人轉錄文章告知(小組規還有
特地強調非發起連署之帳號無效的情形下
試問要本人如何仍須遵守一小時內轉錄之規定呢?
所以本人在進退兩難的情形下於一小時內去信告知代組長代為轉錄並無過錯吧?
小組規最後附上的小組長代為轉錄不受上述限制就是怕小組長超過一小時後才轉
轉可能會引發爭議才設制的不是嗎? 一切都合乎正常程序
結果最後竟然用組規有瑕玼隨後馬上修正把不受上述限制拿掉
但很好笑的是組規的第八項又說到
八、組規得視情況隨時做修正後即生效,但不溯及既往
請問可以說明一下這是什麼情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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