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olkiller (冷面殺手)》之銘言:
您好,以下逐點說明:
1.本組小組規群組長已解釋抵觸群組規,是故抵觸部分無效。然至於您所問
群組規"3>提出罷免連署者,需在開始連署一小時內(後略)",拙者之前
向群組長詢問時早已一併提出您的狀況,群組長解釋如下:
若連署者被處分無法發文,可以請他人代轉。
故不會受到發通知者與連署者ID不同導致程序不符之違規事件,所以在判
決認定上並不以此為判決依據。
2.至於您所提之規則,乃是群組長所訂,已不在小組長權力範圍之所在。
3.一小時時限之判定,其基礎為『發表於該板之時間』(請見群組規),而
非『寄信告知之時間』,請勿混淆於一起。
4.對此若有問題,請向上申訴至群組長,此罷免案依舊判定無效。
(已詢問過群組長)
代理小組長 cutesak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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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4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