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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oolkiller (冷面殺手)》之銘言: 您好,以下逐點說明: 1.本組小組規群組長已解釋抵觸群組規,是故抵觸部分無效。然至於您所問 群組規"3>提出罷免連署者,需在開始連署一小時內(後略)",拙者之前 向群組長詢問時早已一併提出您的狀況,群組長解釋如下: 若連署者被處分無法發文,可以請他人代轉。 故不會受到發通知者與連署者ID不同導致程序不符之違規事件,所以在判 決認定上並不以此為判決依據。 2.至於您所提之規則,乃是群組長所訂,已不在小組長權力範圍之所在。 3.一小時時限之判定,其基礎為『發表於該板之時間』(請見群組規),而 非『寄信告知之時間』,請勿混淆於一起。 4.對此若有問題,請向上申訴至群組長,此罷免案依舊判定無效。 (已詢問過群組長) 代理小組長 cutesaka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4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