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L_PTTAvenu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coolkiller (冷面殺手)》之銘言: 您好: : 這點群規並未提到...試問是要使用者自行腦補嗎? 那您的意思是要小組長自行腦補嗎? 當您進行檢舉時,本依循群組規定走,若有問題應詢問制訂規範者方為正確。 當檢舉王一檢舉後,拙者就盡快詢問群組長,而當時的立場是保持在申請案是 順利執行的立場下,後來聽群組長的解釋後才做此判定,而群組長也說明發起 者有疑問可向他詢問。 : 如果我自行腦補了請他人代為轉錄是否要被代組長您以組規:非連署之帳號無效 : 來判定我罷免無效了呢? 如果拙者要這樣做,那您覺得拙者當初一直告知您罷免案諸多錯誤要您修改是 做啥?拙者大可不提醒您直接讓您一步步走下去,最後再公告:罷免理由不成 立,因為沒有依當初的判決公告就可成立,還不用去詢問群組長。當初您的錯 誤罷免文拙者都還留著。 : 並無混淆唷 我當然知道一小時時限 但受限於水桶與非發起連署之帳號無效 : 怕違反組規 於是寄信告知代組長您 算是最保險的方法了吧? 並非是最保險的,所有罷免規定之基礎均來自群組規,任何使用者應以此為準, 故最保險應是找群組長而非拙者,不然拙者也不會被群組規定給打槍。 : 最後請不要斷章取義執著於一小時這點 把後面管理階層訂的一堆東西全都視而不見 : 如果當初我跟您一樣執著於一小時衝動的這點請他人代為轉錄的結果又會是如何呢? : 請仔細想想吧... 拙者沒有斷章取義,打拙者槍的群組長就是拿這點。 如果您可以一再視而不見此句: 拙者之前向群組長詢問時早已一併提出您的狀況。 而認為是拙者在阻撓這個罷免案,可;那恕拙者不再受理您的申訴。 代理小組長 cutesaka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4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