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5aknaR :習慣僅於法律無明文規定時有補充之效力。37年上字第 09/14 17:24
推 SS327 :推組長!! 09/14 17:24
→ G5aknaR :6809號判例。民法總則第五章既已有規定,自不得依習 09/14 17:25
→ G5aknaR :慣判斷。小組長對民法第1條理解與法尚有未洽。 09/14 17:26
推 rod13824 :那你就去上訴吧 快去快去 我想看你被打臉 09/14 17:32
→ G5aknaR :再者,錯誤之先例並無法令自己之錯誤轉為正確,小組 09/14 17:33
→ G5aknaR :長無法發揮勇氣撥亂反正,令人灰心。 09/14 17:34
推 leostyle :推啦~支持rocfrank大大 09/14 17:37
推 revorea :幹嘛講那麼多,去上訴阿zz 09/14 17:39
推 appleIII :幹麻講這麼多 解靜到全部都是板務文的板要幹麻 09/14 17:42
→ appleIII :那裡就剩下一堆討論板務的人 神父板->板務版?? 09/14 17:43
→ appleIII :超好笑的啦 完全沒有真正ccr使用者想po文啊 09/14 17:43
→ appleIII :早就說過關一關了啊 09/14 17:43
※ G5aknaR:轉錄至看板 About_Life 09/14 17:49
→ revorea :關一關來去真正使用者Rrn宣傳的花魁找真愛! 09/14 17:54
→ atien666 :是阿 很多人應該去找個伴 09/14 19:13
推 treuno :這小組長好阿!! 09/14 21:15
推 adamsung :G5aknaR被超高速打臉 可憐喔~ 09/14 21:23
→ treuno :去About_Life還不是一樣哭哭,只好反諷站方法學素養 09/14 21:35
→ bbbing :我是覺得用民法回覆,會讓他以為站規真的要遵守這些 09/15 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