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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tesakai :已判決,剩下不回覆。 114.42.230.84 03/04 16:06
根據: 我在哪? z-23-2-6-3 SYSOP 23. ◆ PTT 法規集 由 [longbow2] 彙編 2. ◆ 各部門主管站規細目及公告 6. ◆ 板務部 (內有本部主管站規細目) 3. ◇ ¢ 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三、義務 (1)小組長不得拒絕有關之正當板務處理義務。 (3)小組長有協調小組內爭議之義務。 請問我的問題是否不正當呢? 我的問題不就是小組內目前所爭議的問題嗎? 還是說回答 "不回覆" 也算是一種處理了? 這陣子看下來小組長您完全沒有盡到協調爭議的義務只有出面說明禁止討論之類的文字 也用視而不見或"不回覆"之類的方法規避您不得拒絕有關之正當板務處理義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225.213 ※ 編輯: coolkiller 來自: 219.81.225.213 (03/04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