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之銘言:
您好:
以下進行說明:
: 小組長您好:
: 針對「檢舉」案「不予回應」一事,我可以理解一案不二審。
: 但,在TeQuiLa 一案的判決中,判定沒有「吃案」的因素在BM板是否有討論
: 還請小組長清查我所提的檢舉案是否有被提出討論
: 否則吃案一事成立,應予以適當處分。
BM板不會對此進行討論,BM板是全批踢踢板主專用板,並非C板專用,
故不會有討論,更不會有所謂的吃案發生。
另,如果您所說的是C板的BM板,您所謂的吃案狀況並沒有發生,
因為板主群的確針對兩位使用者的狀況有進行討論,故吃案不成立。
下次希望您用字能更精準些。
: 又,本案包含範圍與TeQuiLa 板友的案件略有不同
: 仔細檢視#1GOpP7Wd (L_PTTAvenue) ,這篇並非檢舉而是板務
: 與板主群認為檢舉案成案與否過度顯而易見而不于回應的情況不同
: 而在證據中的要求也不過份,只是詢問檢舉案的處理程序罷了
: 此證乃是使用者對於板務運作的疑問,更甚者,對板規執行的疑問
: 我感受到的是板主群「惡意忽視」特定使用者的信件
: 連簡單的處理程序都不回答,不是惡意還能是什麼?
您現在問到這個問題之前拙者已回覆過:
不論是組規或是站規並沒有強制要求板主一定要對使用者有回信,甚至都可以
對使用者設黑名單,這是目前體制上的漏洞。若您認為這是惡意拙者也不能說什
麼,但是以目前批踢踢的法規而言,板主並沒有違規,您要說惡意要求小組長進
行處置,以現行狀況來看拙者也只能進行口頭上的要求,除非在小組規範中明訂
條文方可有約束作用。
然板主不回信亦不表示板主群沒在處理,若在隱板中有處理,則吃案或不處理
的檢舉亦不成立。若要求小組長提供隱板文章做為證據,以目前站規體制而言,
隱板文章不得外流,故拙者亦不能提供。之前針對此事已詢問站方法務,但目前
尚無下文。
故以現況而言,拙者不能依使用者要求做超過小組長權責之事。
: 雖然CCR 板上設有置底板務推文,但板主們總是選擇性回應
: 我想不出來,假如說連私信溝通都可以不回應
: 那還有什麼途徑可以要求板主們說明板務運作及板規運行?
: 放個象徵性的板務推文並不時選擇性回應來規避站規,這樣沒問題?
: 這便是我會在#1GrmTR1c (About_Life)問到底的原因
: 還望小組長仔細想想本案與TeQuiLa 一案的差別
: 思考可能造成的影響後再作出新的判決,謝謝。
如上所說,在沒有違反現行法規下,您可以在一定日期內沒收到板主回覆後,
可來組務板發文請求協助,這是您可以使用的正當權力。然拙者這邊也會另想方
法要求板主群改進。
代理小組長 cutesak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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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18.235
※ 編輯: cutesakai 來自: 111.249.118.235 (12/26 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