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L_PTTAvenu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剛剛看了CCR版規, 有一條 3. (1) 除了 ID、人名、專有名詞、約定俗成的用語以外, 本板文章若有板友推文反應看不懂, 板主得鎖文待原發文者修文解釋後方可解鎖。 該條款對使用者只會徒增困擾, 且專有名詞、約定俗成的用語之判定,全依賴版主自由心證。 依據CCR過去的判決惡例,罄竹難書, 版主的自由心證,無法令人信服。 請板主解釋,這種有創意的版規,為何有存在的必要? 此外 CCR靜版已經快滿月了, 這種荒唐、幼稚、貽笑大方的管版模式, 打算維持多久? 乾脆給CCR一個痛快,是不是比較好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75.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