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了CCR版規,
有一條
3. (1) 除了 ID、人名、專有名詞、約定俗成的用語以外,
本板文章若有板友推文反應看不懂,
板主得鎖文待原發文者修文解釋後方可解鎖。
該條款對使用者只會徒增困擾,
且專有名詞、約定俗成的用語之判定,全依賴版主自由心證。
依據CCR過去的判決惡例,罄竹難書,
版主的自由心證,無法令人信服。
請板主解釋,這種有創意的版規,為何有存在的必要?
此外
CCR靜版已經快滿月了,
這種荒唐、幼稚、貽笑大方的管版模式,
打算維持多久?
乾脆給CCR一個痛快,是不是比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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