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tra123 (pig on 15 July)》之銘言:
: ※ 引述《mylife2001 (買賴撫貳凌凌醫)》之銘言:
: : 其實群組長有賦予小組長此種義務
: : 請見#1FJ9P95X (About_Life)
: : 文中最後數行提到小組長應在板上說明案件處理進度
: : 只不過本組小組長很有尬斯的無視他而已
: 所以意思是
: 覺得被拖延而不爽的人根本就可以直接拿"生活娛樂館組規 2010 修訂版"的
: 五、小組長懲處
: 1.小組長違反本站或本群組之規定或公告,依違情節程度作以下之懲處:
: 1>警告。
: 警告兩次則免職。
: 2>解除小組長職務。
: 3>褫奪於本組內任職之權。
: 2.累犯者加重懲處。
: 直接往上告的意思嗎?
: 不過我是真心為了組務著想, 而不是想拉下某位很有尬斯的小組長
: 這種針對性的判決既然不及於往後的小組長
: 所以我覺得還是定個明文組規比較實在啦~~~
我想你可以去組務板直接向群組長發問
畢竟我也不知道那篇判決是只針對目前的小組長還是全組生效
他既然判了 我就引用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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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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