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前判決, 12/11 前的違反討論板務規定的違規,仍應依板規處理,
若板主未處理,請去信板主檢舉,若板主仍未處理,請前來組務檢舉板主。
※ 引述《luee5566 (CCR56)》之銘言:
: 前陣子有不少人在CCR發文或推文討論板務
: 其中不少人被板主群依"在板上討論板務違反板規"而選擇性水桶
: 會用"選擇性"是因同是討論板務,板主只水桶批判板務的人,但並不處分護航板務者
: 但發此文的主要目的不在控訴板主群的執法不公
: 而是希望小組長捍衛在CCR因討論板務而被水桶者的權益
: 雖然並非每個因討論板務被水桶者都來申訴
: 但根據站規,使用者得以在板上討論板務,而CCR板主群則以違反站規的板規水桶異議者
: 建議小組儘僅早對此件事有判決
: 畢竟這案件牽涉數十人,但判決並不難,更不必花時間
: 板主水桶那些人唯一的理由是"在板上討論板務違反板規",而非不當的發言
: 因此只要小組長判斷"以違反站規的板規處分使用者"是否合理
: 並不必去細看相關推文內容
: 小組長只需要花兩秒想一下就能決斷CCR板主群的判決是否有效
: 若小組長認為CCR板主群的水桶無效,那建議請CCR板主們將因討論板規而被水桶者解桶
: 若小組長支持板主們的水桶判決,也建議公告請那些被水桶者可以不必來申訴了
: 雖然CCR目前靜板,而被水桶者也未必之後會想在CCR發言
: 但儘早對此事做個處理也算是保障被水桶者的的權利
: (這同時也能保障CCR板主權益...
: 若小組長贊同CCR板主的水桶判決,那反對板主者也沒理由再以此事來批評板主違反站規
: 畢竟連組務都挺板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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