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olkiller (冷面殺手)》之銘言:
: 這邊我很好奇...
: 我特地去了Germany板看了一下
: 您提出的這篇文章還在啊 時間日期也都一模一樣
: 再說missface也非Germany板的板主更不是L_GlobalView的板主
: 何來刪除他人在Germany板文章之權限呢?
: 也有可能是我搞錯了?
您這邊搞錯了,我先一點一點說明:
1.依據時間,可證明 10/13M板主有上線,這點無庸置疑,
請先一案歸一案,不要發散話題焦點。
2.該文章並不是從C板資源回收桶撈出,也非是您所上述提起的板面。
另,各板板主可設定轉錄文章至其他板面是可以不留下轉錄紀錄的。
3.依據上點說明,故以下藍色字體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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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證據是在說lazyer把文章轉到CCR板(不過我在文內並無看到轉文之紀錄?)
: 就算是後者的話為何lazyer在CCR板發了篇不符板旨的文章卻不用水桶+劣退呢?
: 這樣的話不就是很明顯的偏頗了嗎? 板主自己都認定文章不符板旨了卻不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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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我想說我們爭的點不是一定要證據而是公平正義
: 如果下至板主上至組長能夠維持公正的態度的管板的話
: 我想不管怎麼判大家都會心服口服的
: 今天組規板規都板主自己訂的
: 但在執行上確又有另一套標準
: 期限的問題我們也都等好幾個月了也早就心灰意冷了
: 想說板主應該很忙? 但又看到板主對於某些案件的處理效率出奇的高
: 我們實在是太會為板主找理由了 明明就很閒嘛?
: 對板主來說仗著亂桶人自己也不會有事
: 被桶的人反正就讓他自己去申訴嘛 板主只要按幾個鍵就夠了
: 被亂桶的人還要損失自己的發言權與花時間等申訴
: 板主卻是立於不敗之地 看誰不順眼就劣退一下水桶一下
: 不管申訴有沒有過都不干板主的事@@
: 希望還是能明訂個規則並且能"貫徹執行"別讓板主像個土皇帝一樣
我知道各位的訴求。
關於您所提出的最後一點,經再度審閱後,決定補增判決,請見上文。
對於組規:會另增條文修正
對於板主:也會依情況與組規要求板主盡應負之責任
但對於目前積案先處理完後,再對於組規進行修正。
簡單回應如上
代理小組長 cutesak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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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32.60.1
修錯字 @@"
※ 編輯: cutesakai 來自: 218.32.60.1 (11/14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