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MBA5566 (許孟哲)》之銘言:
: ※ 引述《ganbaday (低調)》之銘言:
: : 這組務已有部分判決
: 你知道要找組務判決要先寫信給板主,駁回後三天才能像組務申訴嗎?
: 當板主 劣一個 桶一個 相較於申訴 方便多了~
: 沒犯板規的也劣也桶 不爽自己去申訴~
: 爛板主 不該罷免嗎??
無論申訴、罷免,PTT都有相關程序,要使用這個平台就遵守相關程序
: : 敢問詳情? 可有文章代嗎? 還是以訛傳訛?
: 你爬爬文很容易就可以發現了~ 有誠意的話我可以幫你找
如果你是來討論的,就請就事論事,放這種話沒意義。
: : 依照舊的制度,來信申請解桶制度,法務部有解釋過,不違反站規
: : (只是很麻煩,通常板主不會累自己,除非有必要)目前PTT也不只這個板採用這種制度...
: 好笑耶你 公告說半年 結果判決是10年 就當全部判錯啦
: 不用交代是不是?? 這麼多位都不小心?? 心態是什麼 眾人皆知~
你沒有看懂我的文。
以前的水桶,公告桶半年,就設定水桶,然後半年到了,使用者寫信給板主解除。
(目前其他學校很多BBS仍然是這種制度,是系統本身設計)
某一次更新之後,PTT增加水桶自動計時裝置,可以自動解桶了,
但是,有板主仍然採用來信解桶的方式,所以當時就有人提出討論,
而法務部的解答是,只要半年到了有如期解桶,並沒有違反站規,只是很麻煩。
所以,不是判錯、不是不小心、也不是什麼心態,而是就是維持舊制度,
維持時間到了來信解桶制度,就這麼簡單而已~
: : 要馬你就事論事,把事情條理化,扣一個對象無益於討論
: 高溫事件我不了解,就事論事 亂板該桶 板主失職也該下台
罷免程序正在進行中不是嗎? 依照PTT程序運作不是很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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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