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GICXX (逢甲阿法)》之銘言:
: ※ 引述《ganbaday (低調)》之銘言:
: : 這組務已有部分判決
: : 敢問詳情? 可有文章代嗎? 還是以訛傳訛?
: 敢情你沒有看到最後四個字....
: 都砍掉的文有辦法生出文章代碼?
劣退都會退回信箱且有理由,哪個理由是因為東南亞所以劣退?
: : 依照舊的制度,來信申請解桶制度,法務部有解釋過,不違反站規
: : (只是很麻煩,通常板主不會累自己,除非有必要)目前PTT也不只這個板採用這種制度...
: 公告6個月 實際3650天
: 跟來信申請解桶制度的關係在哪邊?
請看上一篇... 原來大家這麼快就忘記以前PTT的樣子=_=
: : 要馬你就事論事,把事情條理化,扣一個對象無益於討論
: 不是一條一條列出來了嗎....
: 在我看來 (反正版主都可以自由心證了) 你只是不想爬文想要伸懶人包罷了
一條一條是全部,我是回答這一條而已。
他說類似高溫事件,這是一個很籠統的陳述,要不就把事情攤開來講,講一個人沒意義
討論事情要有論事情的【點】,否則攻防永遠不會有交集,一個說A一個說B...
另外,再次引用政治板置底文給您建議:
Alternatively, it may be pointed out that a person
stands to gain from a favourable outcome.
這種攻擊亦可能換成另外一種方式,
像是,指出對手是為了作出有利的結論而採取某種特定的立場
若您不能就事論事,那麼多說無益
: 跟版主相關的申訴 可以擺這麼久不處理?
: 10月到現在 已經12月了
: 小組長想吃案還是...?(合理懷疑)
: 沒看到小組長對於luee版主的處置?
: 因為是路人 文彩也不好 所以也不知道該怎麼解釋
: 請mike大大來解釋一下最後一點吧XD
上面判決已經處理到11/24了,就算上一批次的判決也已經到11/21,
另外這次事件不是11月份的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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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