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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GICXX (逢甲阿法)》之銘言: : ※ 引述《ganbaday (低調)》之銘言: : : 這組務已有部分判決 : : 敢問詳情? 可有文章代嗎? 還是以訛傳訛? : 敢情你沒有看到最後四個字.... : 都砍掉的文有辦法生出文章代碼? 劣退都會退回信箱且有理由,哪個理由是因為東南亞所以劣退? : : 依照舊的制度,來信申請解桶制度,法務部有解釋過,不違反站規 : : (只是很麻煩,通常板主不會累自己,除非有必要)目前PTT也不只這個板採用這種制度... : 公告6個月 實際3650天 : 跟來信申請解桶制度的關係在哪邊? 請看上一篇... 原來大家這麼快就忘記以前PTT的樣子=_= : : 要馬你就事論事,把事情條理化,扣一個對象無益於討論 : 不是一條一條列出來了嗎.... : 在我看來 (反正版主都可以自由心證了) 你只是不想爬文想要伸懶人包罷了 一條一條是全部,我是回答這一條而已。 他說類似高溫事件,這是一個很籠統的陳述,要不就把事情攤開來講,講一個人沒意義 討論事情要有論事情的【點】,否則攻防永遠不會有交集,一個說A一個說B... 另外,再次引用政治板置底文給您建議: Alternatively, it may be pointed out that a person stands to gain from a favourable outcome. 這種攻擊亦可能換成另外一種方式, 像是,指出對手是為了作出有利的結論而採取某種特定的立場 若您不能就事論事,那麼多說無益 : 跟版主相關的申訴 可以擺這麼久不處理? : 10月到現在 已經12月了 : 小組長想吃案還是...?(合理懷疑) : 沒看到小組長對於luee版主的處置? : 因為是路人 文彩也不好 所以也不知道該怎麼解釋 : 請mike大大來解釋一下最後一點吧XD 上面判決已經處理到11/24了,就算上一批次的判決也已經到11/21, 另外這次事件不是11月份的事情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