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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atsemen (↑↑↓↓←→←→BA)》之銘言: : ※ 引述《ganbaday (低調)》之銘言: : : 你沒有看懂我的文。 : : 以前的水桶,公告桶半年,就設定水桶,然後半年到了,使用者寫信給板主解除。 : : (目前其他學校很多BBS仍然是這種制度,是系統本身設計) : : 某一次更新之後,PTT增加水桶自動計時裝置,可以自動解桶了, : : 但是,有板主仍然採用來信解桶的方式,所以當時就有人提出討論, : : 而法務部的解答是,只要半年到了有如期解桶,並沒有違反站規,只是很麻煩。 : 這麼說的話 : 我也是被公告6個月 但實際上是10年 : 那我半年後不去申請解桶 : 若板主忘了我的存在而讓我繼續桶 : 這樣就可以算違反站規是吧?! : : 所以,不是判錯、不是不小心、也不是什麼心態,而是就是維持舊制度, : : 維持時間到了來信解桶制度,就這麼簡單而已~ : : 罷免程序正在進行中不是嗎? 依照PTT程序運作不是很好嗎? : 要維持舊制度就請站長再多設定一個不自動解桶的 : 而不是判半年桶10年 我在這個組務板被判水桶過一個月,但設定也是十年吧(?), 一直到今天我寫信給小組長,請他解除水桶後,才可以繼續波文的喔。 都公告跟你說,水桶期滿後,再寫信告知了,這有甚麼好爭的, 如果今天寫信去了,還是不願意幫你解除水桶,才來申訴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8.18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