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udoshaki (法恩斯迪亞斯)》之銘言:
: ※ 引述《ganbaday (低調)》之銘言:
: : 第一,可有證據證明你的論點為真? 是女的就放過之證據在哪?(同一時段內)
: 我們來看幾篇文章
: 第一篇是
: #1EoMhqZZ(CCRomance) [ptt.cc] [公告] 違規名單
: 在這些水桶名單之後,於組務版,luee提出的解釋是
: 平均每個月會有15篇自介,同一時間過多認定是鬧版
: 但是在這篇水桶之後,「還有6~8篇自介文」
: 根本是自打嘴巴。
: 再來我們看看我最愛舉的mike自介當例子
: #1EpKvdYP (L_PTTAvenue) MIKE自介
: 認真的看,你看看哪邊像是鬧版,有的話你可以先回應
: 我們先假設沒有,因為我到目前還沒有看過除了luee以外的人認為這篇鬧版
: 我們來看看小組長要求回應之後,luee的回應
: #1EsfhQf- (L_PTTAvenue)
: 似乎企圖轉錄-可以桶
: 說自己是常常在逛版,版主不知道-可以桶
: 因為當晚太多其他被認定是鬧版的自介文-可以桶
: 可以請你告訴我,到底還有什麼不能桶?
我似乎被認為支持luee的一切決策了? 我明明是在討論各種相關制度吧
是的,你陳述了一件事實,板主未依法行政,但,這無法論證男女論呀
我反問這點的訴求在於,我們討論一個議題時,應該就事論事,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
最近發生的事情,可以拿來推論很多合理結論:
A.板主未依法行政
B.板主違反站規
C.板主審查違規與否之標準踰越板主權限(僅能針對板上文章本身判定是否違規)
D."疑似"標準不一(由於沒有100%證據,所以尚無法論證這點)
E."疑似"情緒管理跡象(同上,只能猜測而尚無法證實)
F....
但,依照目前所有證據,並無法做出以下推論:
a.板主看到女的就放過,看到男的就刁難到桶
b.板主看到白人就放過,看到東南亞就刁難到桶
c.板主有後台所以可以亂桶
d....
當討論事情對人不對事的時候,事情將失焦。
我的主旨一直很簡單:
1. 就算假設對方是強姦犯,攻擊他亦違法,而鄉民心中的正義,並不能阻卻違法,
簡言之,板主、鬧板都有不對的地方,鬧板不會因為板主不對而被合理化。
2. 攻擊強姦犯,使檢察官手上積案更多,只會拖慢速度,並無實益。
(除非你殺他,一命換一命,但PTT好像沒有能拿命換命的模式@@)
3. 無謂的扣帽子,只會使事情失焦,抓住事情的重點,才能使事情更有建設性
一堆不實的指控,只會使真正的問題被模糊化。
現在站在反板主的角度來思考,那些小寫abcd...
板主正好拿來論證鄉民扭曲/捏造不實陳述,鬧板ooxx,這不是砸自己的腳?
正確的做法應為: 拿最新的判決,輔以你這篇邏輯清晰的證據鋪陳,向組務檢舉,
檢舉大寫的ABC...並明確陳述訴求: 板主應懲處。
申訴的訴求在於不服判決,結果是平反冤案或維持原判,
但,檢舉板主訴求就在於對於違規之懲處
(就像跟板主檢舉違規文章一樣,向組長檢舉違規板主)
前面的檢舉者抓錯重點了,要求自介沒違反站規,當然就被駁回了。
案子越少,越能加速組務審理的速度,案子訴求越正確越精確,效果才會出來。
最後提一點,攻擊小組長並沒有意義,就算把他搞下台了,那就變成沒人處理而已,
群組長GM更忙,只會等更久,然後再暴動把群組長搞下台? 那就等著石沉大海...
不是沒發生過,前群組長SES忙不過鬧板的辭職,沒群組長期間申訴者只能自己吞。
: : 第二,就算這個假設為真,當人民的申訴管道仍暢通時,當無需使用偏激做法害人害己
: : 如果今天在台灣,真的有警察這樣惡搞,而且監理站申訴不理會、記者押案不報,
: : 那我會糾眾走上街頭拉白布條
: : 但明顯這種情況只要申訴,警察就慘了,而且記者一定超愛...警察長官馬上來道歉
: : 同理,當你明知申訴不可能輸時,去鬧板有啥用處? 討劣而已。
: 恩,假設得不錯,但是比喻的很爛
: 警察會因為記者,所以出了岔子要道歉
: 版主根本不用鳥記者呀?因為記者也對這種話題沒什麼興趣
: 那申訴可以勝訴的道理在哪裡?
: 你告訴我,PTT中有哪個職務可以代替"記者"的角色?
: 你告訴我,記者鬧大之後"版主不用道歉,結果站長出來道歉"有什麼用?
: 可以的話,麻煩你告訴我
的確,記者這個身分在PTT中沒有替代,只看監理站跟警察即可,主旨沒變,
我只是表示: 當合法申訴程序必勝的時候,沒必要冒險走體制外的方法,只有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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