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ukinming (AI 63521)》之銘言:
: 第一句就錯了,你這樣和說CCR全部都是哈____的____的暴民有什麼兩樣?
: CCR本來就是公開的版,被鬧的原因根本就是板主作風惹人爭議,
: 最好每一個被桶的鄉民都如你所說,然後板主都剛好只桶到這些有錯在先的鄉民,
: 看到你說被誤判的例子也只是玩文字遊戲算很厲害我不禁想向您請教:
: 請問如何分辨文字遊戲和事實(我假設你"每一篇"有爭議的文章都有認真看過)?
: 光用看板使用者數目和文章增加速度來做判斷來搪塞根本說不通。
看了CCR資深板友antibonding大的思維,實在不能苟同
不論luee根據發文頻率砍自介文,或anti指控所有被判違規者都是鬧板者,
我覺得都有很嚴重的把看板文化與板規混淆的情況。
CCR是一個相對封閉的板,通常討論者熟識彼此的ID,甚至真實身分
這是它的看板文化;看板文化會影響板規,但終究不是板規,
處理爭議應該是用板規而不是文化。
板規具有普遍性,適用於不特定對象,且有強制力,
故其標準會盡量求客觀,
因此入罪要件往往不能脫離當事的ID實際發表的內容。
相對於此,文化標準寬鬆得多,
只要有一種"非我族類"的感覺,就可以判定對方不在我們這個文化中。
luee在申訴過程中提出,她判別板友是不是認真自介的心證基準之一
是該ID是否至少推文過,這很明顯就是一個CCR看板文化的標準:
"是否在日常討論圈中出現"
所謂"每月自介頻率"、"你們還不是一群暴民"也是同一個非我族類邏輯的產物
在這基礎上也才能說"申訴成功的案子是文字遊戲玩得好"。
以此觀之,為CCR講話的文章中出現謾罵、被挑釁的CCR板友咒人死也不用處理,
那也是理所當然了。
如果說"你們都是暴民"是一個資深使用者看到CCR被摧殘過後的情緒宣洩是可以理解的,
情緒是主觀的,情緒的發洩不訴諸理性說服,也不特定出理論上應負責的對象,
它不會也沒有能力判定所有個案的真象。
但如果今天說這句話是針對著 CCR 上已經出現過的板規適用爭議,
那就非常不妥了,因為這還是一句根據看板文化的語言。
用看板文化的標準動用法律權力,最大問題就是對鬧板的認定是用"猜"的--
脫離文章內容,用文化標準去猜你是來鬧的,
你不是我們的討論圈所以你大概是來亂的,
你是男性又說要娶越南新娘所以你大概是來亂的... 諸如此類。
顯然luee和antibonding都認為自己都可以猜得很準。
沒有錯,文化標準的神經很敏感,很多時候都可以猜對。
但不符CCR看板文化,又不是鬧板的情況真的沒有嗎?
不能有男性鄉民雞婆跑來自介是想要幫CCR這群人講話嗎?
如果有這種情況你真的猜得出來?
我的意思不是今天我發現這種人的確存在
(因為我承認,一些文字比較中性的自介我看不出來他的意圖到底為何),
而是,唯有適用客觀具普遍性的板規標準,才能確保一定不會誤殺到這種人,
更重要的是,可以杜絕權力的把持者混淆文化、喜好與公正標準之間的界線。
我說的是動用板規權力之標準的對錯。
如果用文化標準直腸子地一路想下去的話,
來鬧的通通非我族類,大概也都是因為心中存有沙豬思想、蓄意汙衊CCR板友是哈甚麼吧!
但別忘了,鬧板現象是一種網路上資訊傳遞速度極快而產生的現象;
資訊傳遞是一種溝通的過程,此時溝通傳達的意義會及於不特定對象,
故可以說,這種溝通是否引發爭議很大仰賴於所傳達的意義是否相對客觀。
板主處理板上違規事件的方法就是一種對不特定鄉民釋放的溝通訊號,
如果她根據的是僅存於CCR一隅的文化標準而不是板規標準,
她是對任何可自由進出CCR的不特定鄉民傳達一種敵意的訊息。
有很多鄉民因此不跳下去鬧一下都不舒服。
反之,相對客觀的標準也是能說服更多人的標準,
雖然還是會有人不服,但就比較難出現這種捅到一大群鄉民馬蜂窩的情況。
是否思考過,標準的偏頗本身就是這次動亂的原因之一?
故今天有的人已經申訴成功(例如Mikemike07),關鍵不在於
"他是來鬧的而且文字遊戲玩得好",
而是因為小組長正確的適用板規、客觀判定內容的鬧板與否,
而得到與使用文化標準的板主相左的結論。
的確CCR的看板性質相對特殊,因此對慣常使用者而言,
會期待板規有將看板文化常規化、秩序化的作用,
例如"讓板規可以抗拒沙豬鄉民破壞看板氣氛"之類。
那就應該去修改板規,沒有修改之前就不應該以板規的名義懲處。
尤其是所謂"非常時期的嚴格管控標準"也一定要成文化,
在這個結論上我和antibonding是一致的。
: 另外,只挑有問題的鬧板的鄉民來掩飾自我的正當性也不對,
: kayroe那篇□ [閒聊] 談台灣男性的自卑與排外情結
: 和angelning □ [故事] bee和老爺的句點 系列文刪人推文並用難堪字眼咒罵
: 等情節至少違反板規其中一項:
: 1. 亂槍打鳥、無的放矢型之有攻擊性、歧視性字眼、妨礙他人名譽、令人感覺不舒服
: 或文字不雅的言論或用語。
: 2. 針對特定對象、族群、個人(id、暱稱、明示暗示的各種形式都算)的攻擊言論。
: 3. 惡意推文、屢勸不聽、反串、挑釁版友、引起板友眾怒,在模糊地帶挑戰板規界限
: 的推文內容。
: 板主怎麼不管?是效率差沒看到還是兩套標準?
: 選擇性挑一些薄弱的證據來強辯並不代表真理,不爽去開個人板還比較義正辭嚴一點。
: ※ 引述《antibonding (scent)》之銘言:
: : 暴民就暴民,還說得自己正義一樣!
: : 不要自己醜陋又惡質的行為拿來跟台灣重要社會活動相比,
: : 根本是兩回事,而且還差得很遠。
: : 如果真的那麼愛台灣,快去拼台灣勞方的工作福利阿,
: : 不要只是在這裡嘴砲,請以行動證明自己是多懂社會運動,
: : 如果今天是其中該看板使用者(潛水與否),而發現了問題,
: : 覺得有必要反映,當然很正當,但現在的狀況是一堆人來鬧,
: : 板規也不看清楚,也不了解一下看板調性(過往水桶狀況),
: : 就是要挑釁別人的戀愛跟生活觀,說得好像別人的生活跟你有深切恩仇一樣,
: : 被判誤判的例子,也只是說明了玩文字遊戲算厲害而已,
: : 你可以一直凹說那些自介都不是來鬧的,
: : 但看板使用者數目的增加速率可以解釋得很清楚。
: : 建議CCR板主趕緊發佈公告來處理,
: : 非常時期就來個高標準要求發文的要求,也把劣退的規則說清楚,
: : 繼續打掉一堆拿免洗帳號來鬧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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