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udai (ptt2 share12345)》之銘言:
: ※ 引述《spider1985 (蜘蛛)》之銘言:
: : 有砍阿 空無一物的內文..
: 你並沒有砍文 所以犯規
: 不信你去問其他的人 d文到底是砍文還是e文就算了
: 你去問全批踢踢
: 問100個 會有100個說要砍文
: 問1000個 會有1000個說要砍文
: 問10000個 會有10000個說要砍文
: 問**u個 才會有人說e文就是砍文
: 那個人就是你
: 所以一切要以客觀的定義來看 不能以你個人的主觀來看
: : 電台格式:裡面應該包含哪些,完全都沒定
: 就跟你說 沒格式 幹麻還要定
難道要能夠聽到電台,文內沒有基本的內容就可以聽?
怎麼會沒格式,如收聽網址等..這些都不需要有?
: : (我一切都是這項為前提,提出我的看法)
: : 這事關是否合於電台文標準怎麼會沒關
: : 模糊不清是指版規立定以前
: : 如果我之前就這樣po
: : 我又如何知道有否違反版規
: ??????????????
是指先前若po了如飛碟電台等文章
如何知道有否違反版規?
所以新版規定完之前是很模糊..
: : 有版規漏洞是定規者的問題阿
: : 怎麼可以怪po文者
: 因為那個你所謂的漏洞 是在客觀認定上(幾乎全站的人)
: 都不會認為那是不清楚的...................
: 只有強烈的意圖顛覆看板的主觀認定
: 才會
電台文應要有基本的內文格式(這我上面有解釋了)
不過你要說沒有
但在我看來是個漏洞
這樣留在上面的文章,要如何判定為否電台文
但你會覺得這一般人就可以辨識
(然後變成未成文規定.. 版規也免寫了)
那就算是我倒楣用避開版規規範的方式po文
而忽略 版風>版規
: : 不管有多少人怎麼認為
: : 有版有據,才是判斷的標準
: 是沒錯 但是你e文還說自己是砍文
: 就未免太說不過去了
我想說得是砍掉內文,就算是e文吧
: : 這才是最客觀的吧
: : 要不然定版規要幹麼
: : 我並不在乎別人怎麼看
: : 以po文者角度,看完版規後
: : po文後或修改並沒啥不對
: : (只是,版規有些模糊的地方)
: : ▼ 何謂電台文?
: : ˇ 如果分享的是非個人電台之連結,也不在此限。
: : 例如:中廣、飛碟電台、 Kiss Radio 、 Hit Fm ..。
: : 不在此限.. 所以非電台文處理.. 並沒看錯
: 對啊 飛碟電台本來就不是個人網路電台
: 所以不算電台文
: : 所以以管理便利為優先,可以無視版規是否有模糊的地方?
: 哀.......................
: 好我問你
: 你是認為
: 1.e文就是砍文
: 2.還是e文之後 還是電台文
: 請問你的想法是1還是2呢
3.e文後不能變為其他形式的文章嗎?
這是我要問的問題,這你說過了..還舉了些例子
但我都有回應.. 顯然沒啥共識
原本版規裡並沒有說不行如此做..所以我嘗試了
在接下來的連續2,3天裡,你並沒有對這樣的文章做出任何回應..(警告之類的 啥都沒有..)
於是我認為是可行的,於是繼續了第4天,第5天
(這期間也沒有任何版友對這樣的文章做出回應)
接下來最後一天我收到罰單..也是我用b以來判決最重的
3個月水桶..劣文等..,其他的版很多功能都不能用
這樣的判決令人有欲擒故縱之疑..
管理上沒有疏失?
所以當然會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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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之後所互寄的討論信,竟然莫須有以騷擾信之名
而任意加罰板民,裡面只不過要你解釋,同時我也提出看法而已
更令人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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