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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代碼(AID): #1B_bYY6w (L_Recreation) [ptt.cc] [公告] Recreation 組規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Recreation/M.1274960034.A.1BA.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 5/27 weedyc □ [公告] Recreation 組規 + 組務板板規 三、申訴流程 (1)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文,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申訴人需於 72 小時內附上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檢舉之申訴, 除不予受理外,並得予以警告或其他處份。 使用者 XtrailMan 所附之證據,為 7/21 申訴後再行與板主溝通之信件記錄。 申訴人於 72 小時內無法附上證據,於申訴前未與板主溝通而逕行申訴, 視為程序不符之申訴案,組務不予以受理。 ※ 引述《XtrailMan (冒險麻雀)》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XtrailMan 信箱] : 作者: DreamWCT (夢MONG) : 標題: Re: 版主你漏了這封信件嗎 : 時間: Mon Jul 30 22:43:35 2012 : ※ 引述《XtrailMan (冒險麻雀)》之銘言: : : 本人針對版主所公告本人之水桶之判決文 提出質疑 : : 版主以本人惡意使用公告發文之規則給予本人處罰 : : 實際上 本人並無使用公告發文 本人是"回"公告文 標題明顯有"RE:"開頭 : : 何來惡意使用公告發文之舉 如果版主怕人回人 就鎖定文章不給回文即可 : : 今天文章既無鎖定 有啥理由判回文者惡意使用公告 : : 另外 版主判決標準若一致 為何 下篇是水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8.15.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