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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D0013 【裁判日期】110.05.25 【裁判案由】arsonlolita檢舉HateP_Picket板主群違反站規乙案 【裁判全文】 使用者(arsonlolita)檢舉板主群(Neptunium/slcgboy/wupaul) 違反站規,小組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站規作出判決如下: ─────────────────────────────────────── 主 文 檢舉駁回。 ─────────────────────────────────────── 說 明 一、 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Wgs7dAG 辦理。 二、援引 HateP_Picket 板規 第三章 檢舉文管理辦法 1.檢舉文8hr內限發表1篇,時間內超貼文章不受理並刪除,且24hr內禁止檢舉 三、援引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十條(違規行為檢舉權人) 第六條所訂各項違規行為中,除涉及特定個人權利,須由權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權提出 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認定權人提出檢舉。 前項檢舉,須依本規則第三編所定申訴程序為之。 四、援引 #1Reuy2qr (BoardCourt) 二、 使用者於申訴、公務看板因「秩序干擾」所受處分不在此限, 並得依#1ReeLWvv (BoardCourt)說明二所述, 「基於其並非一般討論看板的特性, 可以有更高的秩序要求、甚至更嚴格的處分標準」。 五、實體問題─法制面 HateP_Picket板規中規範約束其再次檢舉時間, 是否牴觸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十條? 小組認為: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十條,提到任何人皆得提出檢舉。 本案中,板規雖約束再次檢舉時間,但並無設限檢舉人資格, 任何人仍提出得以檢舉,並無使「任何人」之公眾權益減損, 使用者於重置時間後仍可再次檢舉。 故,於法制面小組認為與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十條並無衝突。 六、實體問題─板主義務的履行 承法制面之解說,若有不當之行為,除板主間認定之緊急事態, 使用者於八小時後再次檢舉,板主束之高閣、未提出認定。 致使用者權益受損,可依照程序向小組申訴。 若因為「檢舉重置時間」之議題,來認定板主未履行板主義務規範, 基於前項說明,礙難照辦。 七、子母板的處分比例原則? 申訴人於 #1Wgs8uQH 文章中提及: 「主板違反站規層級僅為口頭警告為口頭警告,檢舉專版不影響運作的違規是水桶 這比例原則在哪裡?」 依據板務站長判例公務看板與一般看板之特性不同, 可以有更高的秩序要求,甚至更嚴格的處分。 故,HateP_Picket之秩序、處分嚴於HatePolitics並無不當。 八、綜上所述,檢舉駁回。 -- 夜明無意鎖深宮,借鑑鋒芒藏古風。 應曉謫仙鴻鵠志,湛然秋水換兵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238.9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621956623.A.592.html ※ 編輯: Bignana (36.239.238.94 臺灣), 05/25/2021 23:34:33 ※ 編輯: Bignana (36.239.238.94 臺灣), 05/25/2021 23:35:26 修正用詞 ※ 編輯: Bignana (36.239.238.94 臺灣), 05/26/2021 02:3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