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D0013
【裁判日期】110.05.25
【裁判案由】arsonlolita檢舉HateP_Picket板主群違反站規乙案
【裁判全文】
使用者(arsonlolita)檢舉板主群(Neptunium/slcgboy/wupaul)
違反站規,小組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站規作出判決如下:
───────────────────────────────────────
主 文
檢舉駁回。
───────────────────────────────────────
說 明
一、
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Wgs7dAG 辦理。
二、援引 HateP_Picket 板規
第三章 檢舉文管理辦法
1.檢舉文8hr內限發表1篇,時間內超貼文章不受理並刪除,且24hr內禁止檢舉
三、援引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十條(違規行為檢舉權人)
第六條所訂各項違規行為中,除涉及特定個人權利,須由權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權提出
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認定權人提出檢舉。
前項檢舉,須依本規則第三編所定申訴程序為之。
四、援引 #1Reuy2qr (BoardCourt)
二、
使用者於申訴、公務看板因「秩序干擾」所受處分不在此限,
並得依#1ReeLWvv (BoardCourt)說明二所述,
「基於其並非一般討論看板的特性,
可以有更高的秩序要求、甚至更嚴格的處分標準」。
五、實體問題─法制面
HateP_Picket板規中規範約束其再次檢舉時間,
是否牴觸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十條?
小組認為: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十條,提到任何人皆得提出檢舉。
本案中,板規雖約束再次檢舉時間,但並無設限檢舉人資格,
任何人仍提出得以檢舉,並無使「任何人」之公眾權益減損,
使用者於重置時間後仍可再次檢舉。
故,於法制面小組認為與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十條並無衝突。
六、實體問題─板主義務的履行
承法制面之解說,若有不當之行為,除板主間認定之緊急事態,
使用者於八小時後再次檢舉,板主束之高閣、未提出認定。
致使用者權益受損,可依照程序向小組申訴。
若因為「檢舉重置時間」之議題,來認定板主未履行板主義務規範,
基於前項說明,礙難照辦。
七、子母板的處分比例原則?
申訴人於 #1Wgs8uQH 文章中提及:
「主板違反站規層級僅為口頭警告為口頭警告,檢舉專版不影響運作的違規是水桶
這比例原則在哪裡?」
依據板務站長判例公務看板與一般看板之特性不同,
可以有更高的秩序要求,甚至更嚴格的處分。
故,HateP_Picket之秩序、處分嚴於HatePolitics並無不當。
八、綜上所述,檢舉駁回。
--
夜明無意鎖深宮,借鑑鋒芒藏古風。
應曉謫仙鴻鵠志,湛然秋水換兵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238.9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621956623.A.592.html
※ 編輯: Bignana (36.239.238.94 臺灣), 05/25/2021 23:34:33
※ 編輯: Bignana (36.239.238.94 臺灣), 05/25/2021 23:35:26
修正用詞
※ 編輯: Bignana (36.239.238.94 臺灣), 05/26/2021 02:3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