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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D0018 【裁判日期】 110.08.21 【裁判案由】 wingthink 申訴 Boy-Girl 板主 Chendao 案 【裁判全文】 使用者(wingthink)不服板主(Chendao)認定其檢舉案無違規, 小組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站規作出判決如下: ─────────────────────────────────────── 主 文 申訴駁回。 ─────────────────────────────────────── 說 明 一、 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X6n9jKD 辦理。 二、援引 Boy-Girl板規: D.嚴重違規:水桶半年起跳,文章刪除+退文(無法退文者加水桶一個月)。 5.文章在未違規的前提下被揭露、張貼該作者在各板之發文內容、 發文記錄、PTT狀態。 a. 檢舉需於從推文算起的7天內檢舉,超過不予受理 b. 本條檢舉僅接受由當事人發起的檢舉,任何代理的檢舉都不接受 三、本案申訴人檢舉特定使用者違反板規,經板主判定違反揭露其推文內容遭到禁言; 然,板主事後認為申訴人既已要求被檢舉人提出證據,故改判無違規。 四、推文中,被檢舉人提到:「樓上我記得曾經跟你提過拿身份証出來看誰比較老, 你現在願意了就來。」;申訴人則回應:「你先提出證明我直接點名誰是老阿 姨好嗎?」。其後,兩造針鋒相對,被檢舉人張貼提出申訴人相關之推文內容。 五、小組認為,使用者既已要求被檢舉人提出證明,則應視為獲得授權。 獲得授權後,不受板規D5所拘束,故,板主事後改判無違規並無不妥。 六、板主修增板規,與「授權他人引用張貼」乙案並無直接相關。 -- 嘯傲八表域中,獨騁威雄; 慣玄影無蹤,任太虛,蕭瑟鳴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3.68.15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629561932.A.9EF.html ※ 編輯: Bignana (220.143.68.158 臺灣), 08/22/2021 00:06:49 ※ 編輯: Bignana (220.143.68.158 臺灣), 08/22/2021 00:13:20 ※ 編輯: Bignana (220.143.68.158 臺灣), 08/22/2021 01:0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