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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D0027 【裁判日期】 110.10.18 【裁判案由】 arsonlolita 申訴 dahanjian 案 【裁判全文】 使用者(arsonlolita)不服板主(dahanjian)判決其文章違規, 小組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站規作出判決如下: ─────────────────────────────────────── 主 文 一、僅 #1XN-JWHk (HateP_Picket) 乙案適用第七章第二條。 二、板主已將申訴人解除禁言。 三、#1XQQiXRc (HateP_Picket) 之列管範圍若有需要調整,板主群可斟酌修正。 ─────────────────────────────────────── 說 明 一、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XPEer_k 辦理。 二、援引 政黑檢舉板板規_V2.0: 第二章 文章分類 5.發表文章標題/分類/格式未依規定,板主應口頭警告使用者修改,24hr過後仍未修改 刪除文章不受理 第七章 一般罰責性板規 3.禁止鬧板之行為,經口頭警告仍不改善,違反者處以水桶35天之處分。 三、經板主說明以下為口頭警告紀錄: #1XNaPsyc (HateP_Picket)
dahanjian: 口頭警告使用者修改分類10/08 02:31
#1XN-JWHk (HateP_Picket)
dahanjian: 依#1RzGfkNS (HateP_Picket) 口頭警告10/09 00:49
#1XN_CB-D (HateP_Picket)
dahanjian: 依#1RzGfkNS (HateP_Picket) 口頭警告10/09 00:50
#1RzGfkNS (HateP_Picket) 前板主之公告, 僅將「檢舉案」列為口頭警告後再犯才能使用第七章第三條的範圍 雖然其標題有納入「申訴」,但內文並未著墨,難認適用該公告。 #1XNaPsyc (HateP_Picket) 乙案為[問題]分類錯誤; #1XN_CB-D (HateP_Picket) 乙案為申訴標題格式不完全。 若標題格式不完全或分類錯誤按第二章第五條可不受理。 依本案而言,僅有 #1XN-JWHk (HateP_Picket)#1RzGfkNS (HateP_Picket) 約束。 而本案確實格式有誤,應給予口頭警告。 其餘未列入部分第七章第二條的部分,口頭警告後再犯要用什麼處分, 板主群可以重新修正 #1RzGfkNS (HateP_Picket) 的列管範圍。 不過,本案 #1XQQiXRc (HateP_Picket) 已解除水桶。 四、口頭警告基本上僅算勸告,小組認為板主可推文裁示即可。 但若板主間有反覆、無法一致的情形,請彼此溝通以同一原則處置。 -- 渡五趣、定四正、歸三悟,薩埵十二惡皆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3.129.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634495250.A.16D.html ※ 編輯: Bignana (27.53.129.26 臺灣), 10/18/2021 02:27:52 ※ 編輯: Bignana (27.53.129.26 臺灣), 10/18/2021 02:4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