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tistar (反反反)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證05] 不服 HateP_Picket 板主群判決
時間Wed Jul 30 02:56:58 2025
※ [本文轉錄自 HateP_Picket 看板 #1eVlfRat ]
作者: antistar (反反反) 看板: HateP_Picket
標題: [申訴]
#1eURXEOs 判決
時間: Tue Jul 22 10:41:26 2025
一、申請人ID:antistar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1eURXEOs
三、要求重審理由
若為被判決者,請針對犯行並非故意等進行申辯
若為檢舉者,請針對被檢舉人之犯行,板主判決是否過輕進行申辯
若認為判決有違反板規之處,請列出相關板規以進行檢討。
就事論事、理性討論,切勿人身攻擊!違者退文
此人在33樓攻擊本人藍白畜
按過去大板主的標準
http://i.imgur.com/81mnjWf.jpg
http://i.imgur.com/Inp1WLt.jpg
本人發文前33樓之前沒人提藍白
唯一有提藍白的就本人文章最後簽名檔
依大板主的邏輯這就是明確指涉
另外
http://i.imgur.com/WEnft9a.jpg
這位跟setzer好兄弟的大板主
依他的標準,也是我文章末才有藍白
所以他就是跟我對話啊
http://i.imgur.com/vL8msFO.jpg
上面的判決標準是大板主三推四拖
好不容易才勉強講的
務必要奉為聖旨保留
判決雙標這種下賤無恥的事,應該不會發生在大板主身上吧?
請大板主依過去標準嚴格判決
最後送上前面留言
只有1個講到藍綠,沒人講藍白
http://i.imgur.com/0kvHsle.jpg
http://i.imgur.com/8dLLKDx.jpg
http://i.imgur.com/LxYHhZU.jpg
http://i.imgur.com/kkgNi2K.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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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eddy50301: 維持原判未達 07/24 12:17
→ antistar: 所以另2位大板主要面對自己的邏輯了嗎? 07/26 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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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antistar (123.194.138.160 臺灣), 07/30/2025 02:5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