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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ateP_Picket 看板 #1eVlfRat ] 作者: antistar (反反反) 看板: HateP_Picket 標題: [申訴] #1eURXEOs 判決 時間: Tue Jul 22 10:41:26 2025 一、申請人ID:antistar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1eURXEOs 三、要求重審理由 若為被判決者,請針對犯行並非故意等進行申辯 若為檢舉者,請針對被檢舉人之犯行,板主判決是否過輕進行申辯 若認為判決有違反板規之處,請列出相關板規以進行檢討。 就事論事、理性討論,切勿人身攻擊!違者退文 此人在33樓攻擊本人藍白畜 按過去大板主的標準 http://i.imgur.com/81mnjWf.jpg http://i.imgur.com/Inp1WLt.jpg 本人發文前33樓之前沒人提藍白 唯一有提藍白的就本人文章最後簽名檔 依大板主的邏輯這就是明確指涉 另外 http://i.imgur.com/WEnft9a.jpg 這位跟setzer好兄弟的大板主 依他的標準,也是我文章末才有藍白 所以他就是跟我對話啊 http://i.imgur.com/vL8msFO.jpg 上面的判決標準是大板主三推四拖 好不容易才勉強講的 務必要奉為聖旨保留 判決雙標這種下賤無恥的事,應該不會發生在大板主身上吧? 請大板主依過去標準嚴格判決 最後送上前面留言 只有1個講到藍綠,沒人講藍白 http://i.imgur.com/0kvHsle.jpg http://i.imgur.com/8dLLKDx.jpg http://i.imgur.com/LxYHhZU.jpg http://i.imgur.com/kkgNi2K.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47.20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53152091.A.937.html
freddy50301: 維持原判未達 07/24 12:17
antistar: 所以另2位大板主要面對自己的邏輯了嗎? 07/26 04:0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ntistar (123.194.138.160 臺灣), 07/30/2025 02:5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