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L_ShoppingM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版名:e-shopping 網購 ◎[ES]標題協字下方,徵文10/27開跑 板主名單: hapenguin/bluepine/in3 參與罷免版主:hapenguin/bluepine 罷免法源: 1.為提高效率,若該版超過半數以上版主同意罷免另一位版主, 則無須經過連署,可直接提出申請,但罷免原因需詳細呈述。 2.非經連署上任之版主,任該版版主未滿2個月不得參與罷免。 3.西元2003年5月7日前上任之版主不受限於第二條規定。 罷免原因: 1.8/23上任後不積極處理版務,亦無分擔版務 由於in3版主目前除了E-shopping版之外,尚有DSLR版主一職 參選時版友曾經推文詢問是否能同時負荷兩版工作量,in3當時回應沒問題 然當選後遲遲沒有負責版務處理,亦無回覆版務通告信,版友檢舉信亦置之不理, 使得三個版主卻只有兩人處理版務,造成其他版主困擾 且上任之後名片檔僅寫出其為DSLR版版主,令人匪夷所思。 直到版友推文反應in3鮮少管版,才開始進行版面管理動作, 然其進行管理時公告劣退水桶的文章,在公告後僅水桶發文ID,沒有劣退文章, 在其公告文同頁面應修改之文章標題亦沒有做處理 版務信件回信亦不完全,自己在信內標號一、二,卻只回了第一點,第二點竟放任空白 如此大意回信,著實讓人感到失望。 同時亦在版友推文後才開始主動回覆版務通告信,上任時間為8/23, 上任後首次看見in3版主推文時間為9/25,版友推文時間為9/26、9/27 亦在此時in3版主才開始回覆版務通告信(10/3),但首次寄通告信時間卻在8/30 in3版主並在此時於信內解釋,由於DSLR版其他二位版主臨時請辭,導致其工作量大增 所以無法分身處理ES版務,據查DSLR版前版主aloke於9/1請辭,cybercat於9/9請辭 in3版主於8/23上任,然直至10/3,in3版主才來信說明, 這一個多月的時間in3版主對ES版務通告信不理不睬 其間版友申訴信件亦不予回應且沒有來信詢問相關進度, 更沒有在9月份來信ES版任何一位版主說明其情況, 這一個月間in3版主在ES版上之職位形同虛設,僅有掛名,並無其實。 而後即便其較先前積極處理版務,卻瑕疵不斷,導致加重其他版主工作量。 2.無法和其他版主進行團隊合作及溝通 由於上任一個多月,in3版主都不曾主動和E-shopping版其他版主互動 且版務通告信件也不予回應,也沒有主動來信說明,造成團隊合作之困難。 處理版務時不尊重其他版主,剛愎自用,擅自解除其他版主置底公告卻沒有事先通知 僅以通告信方式將其公告文章寄給其他版主卻未多做說明,明顯不尊重他人, 去信詢問後的態度也堪稱不佳,卻反稱別人也不尊重他,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 然其標準兩極化,可謂嚴以待人、寬以律己,實令人難以苟同。 此外,在版務溝通信件當中亦不願針對其他版主所提之問題作回覆 回信避重就輕,模糊焦點,即便小組長已經另開新版讓三位版主得以共同發文討論 in3仍不願針對問題作回應,反倒轉移焦點攻擊小組長,卻無團隊溝通之實, 此文中所有疑問皆已經在版務專用版內提出多日, 然in3版主直至今日仍不願清楚說明問題,也不願參與版務之討論。 至於in3版主負責在BM_NeedMoney版申請小版主獎金,於10/3發文,卻無通告信通知附議 直到hapenguin版主申請徵文獎金時才發現有此篇文章,造成附議在10/19號才完成 嚴重拖延版務進行速度 內文如下: 作者 in3 (義工) 看板 BM_NeedMoney 標題 [申請] e-shopping板 小板主獎金 時間 Sat Oct 3 11:10:07 2009 ──────────────────────────────────────── 英文看板名稱:e-shopping 中文看板名稱:[網購] >> 世界運動會;情報文投票 看板所在群組:生活娛樂館=>購物名店街 看板討論簡介:討論網路購物相關之心得 看板板主:hapenguin/bluepine/in3 看板活動內容:募集小板主協助留意推文或文章內違規文章,以及收錄精華區 增進板上討論的風氣。 看板活動期間:10/11 至 11/10 預計發放金額:70000 預計發放人數:7人 上次申請日期:9/17 LavenderDear:10000 linsu:10000 sapoten:10000 flerow:10000 freedream:10000 rpg:10000 共60000 -- 為什麼天上的星星像人群一樣擁擠, 又為什麼地上的人們像星星一樣疏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21.23
hapenguin:附意 10/18 23:01
bluepine:附議 10/19 15:38
如此不願主動和其他版主合作,實有危害版務進行以及妨礙團體合作之處。 3.身為版主卻不瞭解E-shopping版生態,亦不願主動瞭解本版 in3版主上任之後,無論刪文、版務建議以及版務討論上都可看出不瞭解本版生態 a.曾經誤刪版友文章卻不負責亦無法說明版友違反之版規條文,造成版友及其他版主困擾 b.在版務建議時,in3版主只因自己覺得本版應該取消記錄推文IP以及對齊ID, 就想逕自修改既有規定,無視其他版主意見,即便其他版主提出反對意見, 仍堅持己意想要交付版友討論,然IP紀錄對於本版之重要性非同小可, 直至hapenguin版主聲明若取消記錄IP,則其願退位,此事才休矣。 c.版務討論時,並不瞭解本版版規明文規定版主可以針對缺少空格之標題主動進行修改, 上任後一個多月,仍在討論時提出既有現行制度作為建議,顯見對本版生態非常不瞭解 本版版規規定如下: 一、文章規範 《7》為求版面整齊,文章標題請加上主類別、空一格。    ‧標題加上類別是種發文禮貌唷!     ex: [公告] es板規 ^ 請注意空格 → 針對標題未空格以及文章類別錯誤,版主將直接修改標題,並以推文通知 ^^^^^^^^^^^^^^^^^^^^^^^^^^^^^^^^^^^^^^^^^^^^^^^^^^^^^^^^^^^^^^^^^^^ 此處已經說明了本版既有版務處理之法,然in3版主仍在10/13提出此事作為建議 d.由於先前我們擔心in3版主需負擔兩版版務責任過重 因此交付其監督小版主收文進度以及整理精華區之工作,當時in3版主回信同意 之後卻仍寫信詢問hapenguin版主討論版務之處,顯見in3並未主動詳細瞭解本版精華區 4.任意指責版友為分身,卻不願主動提供證據,無法文責自負 在先前版務討論文中,曾有版友推文表示不常看到in3版主管版, in3版主不但不願針對版友的反應做說明,還來信原發文者要求刪除版友推文 並且聲稱推文之版友是DSLR版上對其不滿的版友, 信內卻無法證明自身說法,只是固執己見,堅稱推文版友均為同一人 去信要求in3版主提出證明,然in3卻說他的責任範圍只是每月固定發錢給小版主 以及監督小版主收錄精華區,並非查詢分身ID,顯示其根本無法對自己的言論負責。 5.瀆職誤判卻不願負責,冤枉版友,並造成其他版主困擾 in3版主曾經以廣告文之名義劣退並水桶版友,該版友去信in3版主說明緣由 並解釋其文章並非廣告文,而in3版主卻敷衍申訴信件,同時推卸責任給其他版主 亦即我個人,然我當時並不在線上,也沒有看過該篇文章,私下更無與in3版主有交集 因此當我收到版友申訴信件時,立即去信in3版主,in3版主回信說他會私下跟版友溝通 然卻遲遲沒有任何回應,經過了約一天半時間,版友再度來信詢問相關事宜, 才由hapenguin版主跟我發出共同聲明撤銷in3版主原判決。 而此事in3版主不但不予理會,且根本不願意針對此事向版友或者誣賴他人道歉, 從公告文發出(10/8)至10/14為止,in3版主都沒有再跟該版友道歉或私下說明, 在ES專版上也不願回應此事,遑論負責、道歉。 此外,關於in3版主誤判造成版友莫須有的劣文部分, in3版主也只是在版友詢問時建議版友利用半年一次的額度消去劣文, 該版友因為不願有劣文紀錄便馬上採用其建議自行消去劣文, 所以in3沒有親自申請回復,卻也沒有再向版友道歉,使得版友對本版之觀感降低許多。 6.假公濟私、公報私仇 續上述事件,in3版主在版友申訴時,推卸責任給我,說是我叫他對該文劣退水桶 在我去信詢問in3版主之後,in3版主卻說他是跟版友說 「bluepine要求依照版規判決」 最後還原申訴信件原貌發現in3版主原文為 「這是bluepine要求劣退的,你去問他吧」 如此明顯的說謊、誣賴及推卸責任,卻不願意道歉,也不願意負責,更不願說明 有假公濟私、公報私仇之嫌,且造謠攻擊其他版主,事後發現其言不實, 亦不願道歉說明,實難讓人繼續與其合作。 詳細內容請參照本版版務專用版(ES_BM)以及信件內容 綜合上述六點,in3版主上任之後不但瀆職,管版不積極,公報私仇, 也不願和其他版主溝通,無法與ES版主團隊合作,亦無法對自身言行負責 成為其他版主外加的負擔。 當初ES版在選版主時,就是考量到本版常駐於站內前十大熱門版,版友眾多,版務繁重 希望能有瞭解本版生態且願意負責、能夠共同進行團隊合作之人一起分擔版務 然in3版主上任後,不但無法有效分擔其他版主之負荷,更甚者將其工作恣意卸責於他人 除無法對自身言行負責外,亦無法對版友以及錯誤判決負責,造成本版其餘版主更重的負荷 雖然in3版主在版務專用版內不願針對上述疑點作澄清,我們也無法將這些事情置之不理, 做此決定除對版友們負責之外,更是為了順利推動版務進行著想, 所以我們決議忍痛聯名共同罷免in3版主,重選願意主動瞭解本版且能進行團隊合作之人選。 E-Shopping版版主 hapenguin/bluepi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2.138
loverlover:另一個版主有何意見? 10/21 02:55
hapenguin:附議 10/22 00:49
in3:我申請要公開所有信件內容 10/22 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