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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thinkurdumb (馬英九去吃廚餘啦!)》之銘言: : 對於你的罷免原因, : 我認為你有扭曲事實之處. : 1. : 該水桶為lostt使用者自行來信要求設水桶. 即使"求水桶得水桶"的處理不一定 : 適當, 但水桶為lostt自行要求, 何來"黑箱作業"? : 2. : 我絕對沒有將板上文章全部刪除或類似的行為. 我刪除的文章是我當時對板務的 : 說明, 該文並包含板友對板務建議的推文. 我已經看過也處理過推文中的建議, : 請不要因為板務不是朝你希望的方向走, 就說"對板友的意見視而不見". : 另外板上只要是刪除討論串, 都會備份至精華區中. 相關討論串若不是你刪的 請問是誰刪的? 為什麼到現在版主群不說明清楚 誰刪了什麼文 就是為了避免這種爭議才要求有刪文公告 推文詢問你要不要回覆版友 你連回應"要"或"不要"都沒有 這根本不算處理 "[心得] 這篇是不是也要刪?"及相關討論串 不但只備份其中2篇至精華區 而且那2篇也很快就蒸發 等於整個討論串都沒備份 : 3. : 於板上討論板務一直是開放的. 當時為了盡快恢復正常討論, 才公告禁止於板上 : 討論板務. "迅速砍文"砍的是2.中所說的那篇. : 關於"板友去信卻完全不回應"這點, 請問你從何得知? 絕大多數板友的來信我都 : 有回覆, 此外我也多次在板上說明板務. 僅有少部分信件因為是同一個人不斷詢 : 問同樣的問題, 因此不重複回覆. 我寄給你的信中問到 只是抱怨文算情節重大的文章嗎? 張爸與n版友兩者程度一樣嚴重嗎? 什麼時候社會道德的範圍統一了? 又像這樣的回文要怎麼推文? 全是我沒問過的問題 何來不斷詢問同樣問題? : 4. : 原文請見Hypermall #3495. 我的噓文雖然有諷刺的意味, 但我不認為已到"叫囂 : , 酸人"的地步. 板主和板友一樣, 違反板規當然要處罰, 但在板規內應享有言 : 論自由. "叫囂, 酸人"用詞的確不妥 但重點是 當你的"言論自由" 跟你強調的"維持版面"發生衝突 你要選擇哪一方 請維持單一標準 不要在出現不利你言論時 選擇"維持版面"剝奪版友"言論自由" 而出現你看不慣文章時 又高舉"言論自由" 火上加油的破壞"維持版面" -- ※ 編輯: auc 來自: 203.73.20.142 (11/09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