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ke70109 (瘋狂爆走)
看板L_ShoppingMa
標題Re: [申請] 罷免hypermall板板主ganbaday
時間Wed Mar 9 18:12:25 2011
在回應這篇以前
我知道ganbaday對"在修改上面這句前,ganbaday未主動提出討論"這句很在意
所以我一併解釋在這篇
http://photo.xuite.net/mike70109/4448043/20.jpg
我指的未主動提出討論
不是指"噓文需要合理理由"是我提的
這個建議是ganbaday提出來的沒錯
不過我是認為
3.推噓文限制:
a.禁止妨礙閱讀之洗推文(一次連續超過10行)、推圖(一篇內總共超過20行)
(發文者自己之推文也不視為內文,請大寫E修文,不要一直推,不利閱讀)
b.禁止無意義、不知所云的噓文
c.禁止噓文超過3次
d.禁止發文者刪改他人推文,詳見#xxxxxx公告
這其中的b.與c.有判定上的問題
所以我才會先提出板規修改的建議
也就是說
在修改板規前
是
我先主動提出問題
ganbaday是根據我的疑義提出其他建議或意見
我並不是說這條板規"未經三位板主討論"
另外,修改板規需不需要公告
請看記錄
http://photo.xuite.net/mike70109/4448043/18.jpg
http://photo.xuite.net/mike70109/4448043/19.jpg
我之前已經有寄給小組長
可能沒給你看過
所以您才會認為您沒講過這句話
※ 引述《ganbaday (低調)》之銘言:
: 其實PTT所有罷免規定,都沒有要回應才能辦理的流程,但收到命令只好再回一次
: ※ 引述《Mike70109 (瘋狂爆走)》之銘言:
: : 罷免原因:
: : (一)無法和其他板主進行團隊合作及溝通
: 1.我所述經過都是事實,前面回應已經非常完整
ganbaday說的都是事實
我們說的都不是事實嗎?
你有提出證據
我們也有提出證據啊
現在您不滿意的是小組長的判決
還是我申請罷免呢?
: 2.沒意見表示照辦,你們沒意見就照我的,你們有意見就照你們的辦,
: 我從未說出拒絕溝通這些話。
我沒有說您拒絕溝通耶...
因為我認為再討論下去不會有結果 (各說各話)
所以我們才會拒絕溝通
請弄清楚字面上的意思
無法進行團隊溝通並不等於拒絕溝通
那也是因為之前各說各話
因此無法進行溝通
如果這句話套用在我跟K板主,也是合理的
請問一下,如果我跟K大有意見
就照我們的辦
那請問您的角色是?
: : (二)身為hypermall板主,卻不瞭解本板生態
: 我也已經說過,我是站在"如何才能有效禁止濫噓"這個前提作討論,
: 而非我自己覺得應該禁止濫噓。
knnioio板主有寄信說當初因為要禁止某人的亂噓
所以才會開那條政見
既然現在已經開放商品資訊文
也就沒有必要禁止濫噓
當時是不是禁止濫噓
除了之前轉錄的證據外,我會附上討論信件當證據
: : (三)未事先告知其他板主,擅自修改投票規則
: 我沒有修改,那是原定計畫,前面已經寫很詳細...
: 提案討論的是要提出哪些選項,而怎麼設計流程並沒有討論過,
: 例如幾月幾日開始、為期幾天、採用哪種系統,都無討論,何來修改
投票時間有討論到是七天
不過現在的公投案,似乎不止七天耶...
你要不要說說看為什麼時間跟當時討論的不一樣?
: : (四) 不服L_ShoppingMa購物名店街組小組長判決
: : 並且根據罷免法規提出罷免hypermall板板主ganbaday之申請。
: 其實罷免不需理會判決,去連署板直接發起罷免就可以了,那本來就是比人多的
我本來是不希望藉由多數人來決定您是否還能擔任大賣場板
畢竟您也是由大家票選出來的
在當時,多數人也是認同您的政見
儘管現在有人不同意您的管版作風
我還是不希望走上連署之路
連署罷免代表多數人同意您辭職
並不代表這些人就認同我跟K大繼續擔任大賣場板板主
您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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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5.190.46
※ 編輯: Mike70109 來自: 219.85.190.46 (03/09 18:26)
推 ujane:推 再討論下去不會有結果 (各說各話)。 這點就夠了。 03/09 20:37
→ ujane:另推最後三行。 03/09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