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nbaday (低調)
看板L_ShoppingMa
標題Re: [申請] 罷免hypermall板板主ganbaday
時間Wed Mar 9 21:15:02 2011
※ 引述《Mike70109 (瘋狂爆走)》之銘言:
: 在修改板規前 : 是我先主動提出問題
: ganbaday是根據我的疑義提出其他建議或意見
: 我並不是說這條板規"未經三位板主討論"
所以你的意思是,你主動提出討論,然後我給你回應,
只是說應該是你主動提出而非是我而已對吧
可惜原文不是只有一句話:
『不曉得您何時增加"且噓人必須要有具體且合理的理由"的
在修改上面這句前,ganbaday未主動提出討論』
原來你提出的東西自己都不知道
: 另外,修改板規需不需要公告 : 我之前已經有寄給小組長 : 可能沒給你看過
我也給他看過一樣東西也解釋過,你手上的對話紀錄我當然也會有一模一樣的,
而且還是2/18重灌後就壓縮起來的,證據性更足
拿1/26緩衝期的來說後面改版規的,而且還把我後半段截掉,hmm
: 現在您不滿意的是小組長的判決 : 還是我申請罷免呢?
小組長命令我要回應,但我都說過了,他要我重新回一次
: 我沒有說您拒絕溝通耶...
: 因為我認為再討論下去不會有結果 (各說各話)
: 所以我們才會拒絕溝通
嗯哼,你們拒絕溝通,結果小組長判我拒絕溝通...
: knnioio板主有寄信說當初因為要禁止某人的亂噓
: 所以才會開那條政見 : 既然現在已經開放商品資訊文
: 也就沒有必要禁止濫噓 : 當時是不是禁止濫噓
: 除了之前轉錄的證據外,我會附上討論信件當證據
這是後來才說的,1/24以及2/2討論時你們可是滿口同意要禁止濫噓
: 投票時間有討論到是七天 : 不過現在的公投案,似乎不止七天耶...
: 你要不要說說看為什麼時間跟當時討論的不一樣?
我搜尋對話紀錄查無資料,另外連署時間是系統自動的,我想改也改不了,不是我不改
PTT多數看板習慣一般也是都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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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3.235.22
→ a325000:第一段,他是指"增加"條款時沒討論吧 03/09 21:17
→ a325000:最後一段,連署是14天耶 03/09 21:19
→ a325000:而且一搬人哪會知道系統內定怎樣,版主都不用公告的嗎 03/09 21:19
→ a325000:板友想噓文的時候怎麼不拿噓文是系統內定的來說 03/09 21:20
→ a325000:倒是自己要用系統內定功能的時候就把問題都推給系統了? 03/09 21:20
→ tonysd:重灌前/後跟證據性有什麼關係?還是你"質疑"M板主動"手腳" 03/09 23:01
→ tonysd:緩衝期就不用公告?真是笑話 03/09 23:01
→ tonysd:不管什麼時候說的,"不用阿..."那段是你自己說的 03/09 23:02
→ tonysd:這你不可否認吧? 03/09 23:02
→ tonysd:"有看過的不會違規的都沒差" 也因為這樣就不用公告 嘖嘖 03/09 23:03
→ tonysd:小組長判你拒絕溝通剛好而已 因為你根本不甩別人講的話 03/09 23:03
→ tonysd:你只做自己要做的事情 照自己想做的做 這樣就是拒絕溝通 03/09 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