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ockpock:公投案g真的很瞎 03/10 05:35
※ 引述《ganbaday (低調)》之銘言:
: ※ 引述《Mike70109 (瘋狂爆走)》之銘言:
: : 在修改板規前 : 是我先主動提出問題
: : ganbaday是根據我的疑義提出其他建議或意見
: : 我並不是說這條板規"未經三位板主討論"
: 所以你的意思是,你主動提出討論,然後我給你回應,
: 只是說應該是你主動提出而非是我而已對吧
: 可惜原文不是只有一句話:
: 『不曉得您何時增加"且噓人必須要有具體且合理的理由"的
: 在修改上面這句前,ganbaday未主動提出討論』
: 原來你提出的東西自己都不知道
我是不知道您何時增加的沒錯啊
我們三位討論完這條板規後
只有確定這條板規要修改成什麼
並沒說何時要修進板規不是嗎?
因為修改板規沒有公告
所以我並不曉得何時加進去的
: : 另外,修改板規需不需要公告 : 我之前已經有寄給小組長 : 可能沒給你看過
: 我也給他看過一樣東西也解釋過,你手上的對話紀錄我當然也會有一模一樣的,
: 而且還是2/18重灌後就壓縮起來的,證據性更足
: 拿1/26緩衝期的來說後面改版規的,而且還把我後半段截掉,hmm
拜託~~~
緩衝期只到1/31耶
我2/1有問你一次
我證據有附上兩個時間點...
: : 現在您不滿意的是小組長的判決 : 還是我申請罷免呢?
: 小組長命令我要回應,但我都說過了,他要我重新回一次
我罷免理由是針對申訴案前的事情經過
並非回應後的
: : 我沒有說您拒絕溝通耶...
: : 因為我認為再討論下去不會有結果 (各說各話)
: : 所以我們才會拒絕溝通
: 嗯哼,你們拒絕溝通,結果小組長判我拒絕溝通...
那可以請你解釋
什麼是"如果沒人要接,那就是我來訂、我說了算,執行後有BUG或怎樣我一個人扛"嗎?
: : knnioio板主有寄信說當初因為要禁止某人的亂噓
: : 所以才會開那條政見 : 既然現在已經開放商品資訊文
: : 也就沒有必要禁止濫噓 : 當時是不是禁止濫噓
: : 除了之前轉錄的證據外,我會附上討論信件當證據
: 這是後來才說的,1/24以及2/2討論時你們可是滿口同意要禁止濫噓
我承認我在knnioio回這封信前
有意修改推噓文認定標準
但是K大這封信是在投票前寄的
他有意將投票提案踩剎車
希望在板主之間能夠達成一個協議
可是因為你認為這個方案要「遏止過度、毫無節制的噓」
再加上我跟K大之前也都表示不用這麼嚴謹
所以我們之間沒有共識
我跟K大才同意把我們提到的嚴謹的判斷及寬鬆的認定加到投票選項裡
我這樣說應該沒有錯吧?
: : 投票時間有討論到是七天 : 不過現在的公投案,似乎不止七天耶...
: : 你要不要說說看為什麼時間跟當時討論的不一樣?
: 我搜尋對話紀錄查無資料,另外連署時間是系統自動的,我想改也改不了,不是我不改
: PTT多數看板習慣一般也是都7天
既然事先不清楚PTT連署系統
為什麼在公告公投案之後 (#1DOeOunx (hypermall))
沒有說明連署時間?
這在PO完連署案應該可以補上吧?
而且不清楚連署系統
應該是由三位板主討論會比較好吧?
好歹這是攸關板規政策
結果在投票結果出爐前
就公告公投案
說真的,你一開始有說
1.公投分上面跟下面,英文字母前面的就放上面、字母排序較後面就放下面
2.取前兩高票舉行記名公投
可是在看到投票結果之前
任誰都不曉得這是在寫什麼
而且PO完就急著下線
隔了三天才上來解釋 (2/21 23:33公告,2/25 15:13修文補充說明)
請問這要我跟K大怎麼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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