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Mike70109 信箱]
作者: ganbaday (低調)
標題: Re: [通告] Re: [公告]
時間: Sun Feb 6 21:36:39 2011
※ [通告] 共 2 人收件
※ Mike70109 knnio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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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ke70109 (BlueSky)》之銘言:
原文是「禁止對同一篇文噓文超過2次、且噓人必須要有具體且合理的理由」
中間是頓號「、」連接詞,表「聯集」而非「交集」...這是完整的兩句話的說
若要連續兩次無意義的噓才水桶的話,就不需要分兩段可以一句話說完
而且若是連續兩次無意義噓才水桶,就表示允許以下情況....
1.具體有意義的噓就可以無限數量:
一個人很不認同該作者,所以連續講出一堆自以為的道理,跟原po一直吵架,
每次都用噓,一個人就可以噓到XX...
2.無意義的廢話噓可以無條件噓一次
例如「看id有仇就噓」或者其他你在八卦板常看到的各種不只到為何而噓的噓...
這樣似乎跟沒禁止一樣,完全防堵不了濫噓@@
回到立法精神,我們的目的是「為了期望溫馨和諧的板風、避免血腥/衝突的噓文,
但又不想關閉噓,以期許保留有用的噓,必須想出一個方案能區分兩者」
我是覺得罰則可以降(或改成有範圍,3天~14天之類),
而審查方式必須要想出有更適合的方式才有更動的意義,改成無法阻擋濫噓就沒用了
: 另外,既然xd11223與asdf76126的噓文內容
: 我想有意義噓文的意思應該是"與文章持反對意見"
: 如果噓的內容看不出來反對 (反諷也算)
你這樣反而會罰到一些「有意義、但沒有與文章持反面見解」的噓
例如噓「不排版」「標點不清」「暱稱偷渡政治」...etc
我是覺得只要有理由且不誇張就可以了
那條的目的只是因為,噓有攻擊性,但若不講理由的噓,被殺的人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只要砍人的給理由就ok而不做內容的實質審查,除非太誇張
: 再來警告
: 以上是我的意見
: 不是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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