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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Mike70109 信箱] 作者: ganbaday (低調) 標題: Re: [通告] Re: [公告] 記名公投即將開始 時間: Sun Feb 27 03:54:31 2011 ※ [通告] 共 2 人收件 ※ Mike70109 knnioio --------------------------------------------------------------------------- ※ 引述《Mike70109 (New)》之銘言: : 現在問題不是有沒有照流程 : 而是這個流程在公告投票前並沒有告知我跟K大阿 : 早在提案的時候就沒有所謂的兩階段 : 公告投票多了公投案也沒有事先告知 : 未經板主群討論投票規則下 : 這個流程、制度是不完整的 : 這個程序只是你自己加在公告裡 : 我跟K大都是事後才知道的 : 可以請你解釋一下嗎? : 公投案之投票規則只寫在公告裡 : 之前的提案、信件討論中卻完全沒有提到投票規則 : 何來的事先告知? 我上一封信有寫了 ====== 又不可能改程式,所以山不轉路轉,公告遊戲規則這樣跑,無論公平性、公開性都很OK 畢竟這只是程序上會多花時間,內容完全沒變,更無法預期公告第一頁都被略過, 我若早有預期,當然就會寫信提醒了 ====== 違規通知信格式、精華區違規備份標題格式,我也都是直接沒想太多就操作執行, 因為這是施政執行上的操作方式而已,完全不影響規定內容的本質 況且若要連"公告操作流程之前沒先告知"都討論的話, 老實說我們信件溝通過程中,連【一階段投票要怎麼操作】都沒任何溝通過對吧 (因為我原本的計畫是一階段的公投,八格選項讓大家選) 如果無關事情內容,單純【執行操作方式】都要耳提面命,一一提醒 那麼k收精華區的日程規劃、M編置底的內容,是不是在動作之前都要先問過另兩人? 我打算怎麼操作是沒有先告知沒錯,但我們三人從來都沒互相提過不是嗎? 以上是想法上的溝通,接著是務實面 1.公投機制本身就是最公正、公開的沒錯吧? 整個設計客觀而論是嚴謹而妥善的, a.我最大的錯誤就是忘了很多人都很率性懶得認真思考,而且對PTT功能狀況外 b.不是我的錯,但影響重大是: 沒網路不能及時follow,沒趁早處理掉, 結果是造成現況了 2.現在取消=自打嘴巴說話不算話,所以怎麼辦? ========================================================================== 最後要溝通一下管板的基本認知 沒有那個屁股就不要吃那個瀉藥 要禁止就要有罰則,否則等於沒禁止,而且訂了就要嚴謹執行,否則叫做失職 在制定規定之前就要能預期到,現在禁止了這項,有人踩線就必須硬著頭皮處理, 你思考政策之前,都沒有假設過最壞情況的下場 我一開始打算只用站規+簡易板規管理,要新增再來一個一個加上去, 你反對,認為沒板規會亂...OK 政體改變我依你意見,我對政體沒有很堅持 我提供了板規架構,每一條都盡量保留了非惡意的除罪條款,避免濫殺, 你認為注音文不該保留5%的空間,但若照著執行的下場你卻沒考慮到 你認為標題該加上賣場的地區,結果有人踩線才意識到,為了地區而懲處恐怕不妥 我問你們對於禁止濫噓有沒有好方法,都沒意見,我提出了方案都說好, 結果執行之後卻來說看不懂板規寫的字,以為是另一種意思... 你們可知道我每一條都仔細思考過最壞情況,盡力讓各種情況發生時, 這條板規可以使每種情況下公平,全部花了上百小時、反覆看了數十次 但你給我的感覺是,提出意見都是直覺、沒有思考立法理由, 沒有套用到所有可能的情況下去假設,否則我根本不需要一一解說,告訴你不妥之處 如果你們覺得當板主不必這麼嚴謹,那就不要禁止使用者任何行為(站規允許內) 如果要禁止,那就麻煩用心、認真、仔細嚴謹思考 我真的累了,對於向你們講解、花大量時間說服,還有完全沒看公告 提出一個【政體】上的改變你們想看看: 我想翻掉現行制度,以後一個人制定板規、一個人對板規負責 那個人不必是我,你要執行你的管理方式,都交給你, 板規你依照你的想法去寫一套你覺得理想的,我不再提出任何意見,你說了算 但若執行後有BUG或怎樣就你扛 如果沒人要接,那就是我說了算,執行後有BUG或怎樣我一個人扛責任 我就是把板規清光,只用站規管理,放牛吃草大家最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35.2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188.123
ujane:花大量時間說服 <-可見說服不了。 03/03 12:33
ujane:政體...有麼嚴重嗎? 03/03 12:33
bibobaby:這好像是提供資訊的大賣場板???莫非我一直理解錯誤, 03/03 12:41
bibobaby:其實這裡是八卦板嗎?‧‧? 03/03 12:41
bibobaby:或是,有哪個看板需要這麼精準苛刻的制度制度制度? 03/03 12:42
mayinwish:所以g板主不適合團體合作模式 還是拆夥吧 03/03 13:49
watasiku:比較好笑的是G放大絕,那有人接你要不要直接辭退XDDDD 03/04 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