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站規
: 第十條(違規行為檢舉權人)
: 第六條所訂各項違規行為中,除涉及特定個人權利,須由權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權提出
: 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認定權人提出檢舉。
: 第十五條(檢舉提出對象)
: 看板違規行為之檢舉,於違規行為發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違反群組規範之違規行為,
: 或板主於管理板面上之不當行為,於群組事務看版向小組長提出。
: 板主違反站規,影響所有使用者權益,亦影響其他板主處理,任何人皆得提出,
: 檢舉與申訴不同,不需經由溝通程序。故提出此檢舉
: 檢舉對象: hypermall板 Mike70109
: 檢舉內容:
: 1.
: #1DQflEzv (hypermall) [ptt.cc] [公告] ccj34水桶10天
: 使用者遭判「根據板規1-2-b,超過一小時未修文則立即刪文+水桶10天」
: 然而板規1-2b內容為:
: b.發文須達30字且三行以上,一行分三行視同一行,無意義重複字詞不計字數,
: 唯發文『言之有物』時(即非無意義灌水,例如"愛買全面1折")則不受限制,
: 反之,刻意湊字數卻內容空洞、完全看不出在說啥者視同灌水
: 他是兩行文,問魚油的數量跟價位,明明問得明確,完全不可能是"無意義灌水",
: 只是標題用錯而已,按規定應為警告一次而已,卻被桶10天
我記得違規處理所有人都可以執行
唯獨有爭議的是由三位板主一起討論
從以前到現在我只有懷疑過板規,從來未質疑過你的判決
既然你現在認為我的判決有問題,是不是至少要跟我討論?
但你連寄信給我都沒有
現在卻說我的判決有問題
這篇檢舉的所有項目,你都沒有跟我的溝通過
包括MSN、站內信、水球等等
可以麻煩看一下#1BH3bHxt (About_Life)這篇檢舉申訴流程圖嗎?
板友寫信和板主溝通、溝通無回應或是無共識才能檢舉或申訴
你跟我都沒有溝通過,哪來的合法檢舉?
: 同樣的被Mike70109認定1-2b另有 (證一) 那篇,但Mike70109對那篇卻沒有處理,
: (證一) 那篇內文只有兩個字沒處理,但#1DQflEzv (hypermall)有10多字卻被冤桶。
有點好笑,我沒有處理是我的錯囉?
: 2.
: 依據站規
: 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
: 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由本站另行規定之。於未規定前,暫由各認定權者裁
: 量。
: 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 也就是說,對於違規行為的處分,認定權人必須要經公告,不能暗中懲處,
: 然則hypermall精華區z-2-2
: 31. ◇ mlmt 警告一次(板規4). Mike70109 [02/21/11]
: 35. ◇ k43582 警告一次(板規4). Mike70109 [02/28/11]
: 36. ◇ cdckcg 警告一次(板規4). Mike70109 [03/03/11]
: 這三位卻被暗中懲處而沒有任何公告
能不能解釋一下什麼叫"暗中"懲處?
看那三篇也知道是通知信
我都通知當事人了,竟然說我暗中懲處...
況且mlmt跟cdckcg文章是你刪的
能不能請你解釋一下為什麼要刪除?
刪除的依據是什麼?
: 第一點未依板規判決、第二點未依站規行政,該做的不做、不該做的卻亂做,
^^^^^^^^^^^^^^
你沒有說明什麼叫"不該做的"啊
: 受PTT站方之命執行板務,卻不照板規、不依站規行事,顯然瀆職。
我有通知當事人
而且也在文章底下推文提醒
竟然說我不照板規行事...
好像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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