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L_ShoppingM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LogicQuickJP 信箱] 作者: LogicQuickJP (太陽的影子) 標題: 判決不符實情且過重 時間: Mon Aug 30 00:21:46 2010 : 發表空白文 還有標題名稱為 LogicQuickJP 被刪除 我沒有「發表空白文」過 原發文的標題名稱也不是「LogicQuickJP 被刪除」 我原本是發表「問題文」 因為一直沒有得到滿意的答案 但又不想讓發文數減少 所以想了一個便宜行事的方法 把文章內文刪除和更改標題 讓結果跟實際刪文差不多又不會減少文章數 我並不是故意就是要發表空白文亂板 以上皆可申請站方備份資料證明 永久水桶實在是過重了 以後我不會再這樣做 請念在我是初犯又非惡意 縮減水桶至有期徒刑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64.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7.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