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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原因:該板主利用不存在的板規處罰 申訴事由:原始文章為#19_nC-BY 我於底下 5/11 13:34 推文內容為 噓 is1128:我也認同這是奧客.... 該板主將我處罰警告一次並列灰名單。 但是沒有依循任何板規,該消費者板規在推文的板規當中 也僅有列出 三、推文 請慎用推文功能,禁以推文做與該篇文章內容無關的灌水聊天 版友還是可以利用推文做與文章有關的感想回應,但不要拿來 聊私事或互開玩笑......等。 初犯者列入精華區中的灰名單觀察區,二犯者浸水桶一週。 累犯或屢勸不聽者浸無限期水桶。 而該板主竟然處罰原因為「人身攻擊」 我認為的異議事項為 1. 板規推文當中並沒有明白列出人身攻擊需被處罰? 推文在該板的定義中是屬於針對該文章有關的感想 我的感想認為該名板友是奧客,而且板規設置為不希望聊私事 寫出我的感想,該板主認為是人身攻擊 就可以依循不存在的板規處罰我? 而且該名板主還認為,你可以進行解釋,但是板規當中 並沒有針對推文規範「你需要解釋你的感想」? 為何我需要解釋我的感想?我只要將我的想法反應出來給人家知道就可以 2. 該名板主私自認為「奧客」屬於人身攻擊 該板主自己定義認為是,我認為仍有其可以討論空間 奧客單指的是行為失當,並不涉及人身攻擊 而且該名原po進行的是錯誤的消費者行為 該板主又把該名原po的文章列入精華區 會錯誤的引導觀看該看板的人認為此處理方式是正確的 所以我在我的推文中,告知大家這並不是屬於正確的解決方式 這個行為是失當的 3. 該名板主以自己的想法來規範板友,造成一言堂現象 若任何的規章都可以不用遵守,那就不需要設定板規 只要板主認為這是需要處罰就被處罰 那就失去板規的意義了 我的訴求為 1. 取消處罰 2. 該名板主需在板上公佈道歉啟事 3. 錯誤的文章該清除,不應該列入精華區 (補充:不應該列入 M 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54.76
loverlover:請先跟版主溝通過在來 05/13 09:56
is1128:已經溝通過了,有私下信件往來,但是他請我來申訴了 05/13 11:50
is1128:需要公佈我跟他的網來信件嗎? 05/13 11:50
loverlover:要..但是請先經過同意Y 05/13 12:37
roura:我同意公開全部的往來信件。除此,is1128板友,以上公開指責 05/13 14:48
roura:有不實之處,我也會進行必要的動作。 05/13 14:48
※ 編輯: is1128 來自: 60.248.178.237 (05/13 15:17)
is1128:有任何事情,由組務判斷,我不對roura進行任何回應,謝謝 05/13 15:19
※ 編輯: is1128 來自: 60.248.178.237 (05/14 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