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PttLaw 看板]
作者: circlelee (牛仔褲精神) 看板: PttLaw
標題: [申訴] anti-ramp 板主未處理違規事件
時間: Fri Aug 8 02:41:12 2008
anti-ramp 版第 10133文章 之推文
ta29 chinsummer 公佈 真實姓名
→ ta29:李xx LOL 08/07 09:46
→ chinsummer:還有樓上,原來大家都知道李xx囉? (ntuchess精華區) 08/07 09:53
但 該板主 視若無睹,讓其繼續出現在 該文章中
已逾兩天 對個人隱私造成嚴重破壞
我有寫信請該板主處理,但板主給我的回應如下
本板板規並未明文禁文不得公布使用者的真實姓名。
推文中公布的姓名是否真實,我與您並不相識,我也不是站方,所以無從識別。
再者,您亦非本板第一位被公布真實姓名者(如果的確是真實的話),
過去大家也皆雖未否認該姓名為自己,惟亦未要求板主處分。
因為人家說出一件真實的事,為何要處分?造謠或說假名才需要處分吧?
這也是本板板規並未明文禁文不得公布使用者真實姓名的原因。
在網路上敢說什麼話,就敢擔當怎樣的責任。
大家是公平的,您也可以找到ta29的真實姓名,這個也沒人禁止您。
若您真的認為ta29的作法違反你心中的法律,請您直接向站方申訴,或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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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92.94
※ 編輯: circlelee 來自: 61.62.92.94 (08/08 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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