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Mike70109 信箱]
作者: ganbaday (低調)
標題: Re: 統合整理
時間: Tue Feb 8 15:16:03 2011
※ [通告] 共 2 人收件
※ Mike70109 knnio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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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ke70109 (BlueSky)》之銘言:
: ※ 引述《ganbaday (低調)》之銘言:
: : ok分為三個部份
: : 一、多數的罰則都修改為範圍性的不要訂死,比較有彈性,例如7天改3~14天之類
: : 1.目前想法是:把原本數字除以二做下限、乘以二做上限
: : 我是隨便訂的沒什麼特殊想法,還是說你們想怎樣改數字都行
: ok : 我建議5~14天
OK那就是上限乘以二,下限乘以0.75左右囉
: : 2.沒有特殊理由時,開罰都先從最低額度開始,也就是整體的刑度都減輕了
: : 二、針對「無心之過的格式不合文」提供一次勸導的機會
: : 1.包含標題格式有誤、內文格式有誤、因為習慣把賣場板當成好市多板的假迷路文
: : 其他例如一行文、字太少文、注音火星文、...之類「跟格式無關」的也要包含嗎?
: 對 : 都包含
那這個意思就是所有人都有1~2次完全無視N條版規秩序的機會...
完完全全跑錯板,路過就來發一篇爽一下,不是疏忽格式錯誤的喔
換言之,就是除了禁止行為以外,其他限制都有一次免死金牌的機會
你發一篇心得文,有一個人沒理由故意空白噓你99次,你也只警告他就沒事了
: : 2.「好市多文」似乎只能靠「主觀猜測」來判斷,有更好的方法嗎?
: : 就是一篇文只講商品不提賣場,我們必須要猜測他是不是大賣場買的...
: 不要猜測 : 只要標題打上賣場名就好 : 要求在緩衝時間內加上賣場名
...............................我當然知道能讓人看出哪個賣場就好
我的意思就是當看不出來的時候怎麼認定他是不是賣場文
不過若依照你前述的「所有禁止行為都可以免死金牌一次」那就不必判斷了倒是沒錯
: : 3.提醒6hr => 警告 => 水桶三階段?
: : 這樣每次犯規只要在6小時內改,就可以無限次數違規6小時...而我們要提醒無限次
: : 我之前提的方案,是提醒就只有一次
: 每次違規的事項不同
: 也要每次都提醒阿
: 不然這樣好了,提醒的話,都要在精華區內註記
: 就是分提醒、警告還有水桶名單
: 每個ID每項違規最多一次提醒
: 看違規文章是由哪個版主推文提醒
: 就由那位版主負責註記在精華區內
所以就是初犯:提醒=三天內修正=結束
三天內不改=警告+結束
第二次犯:直接警告
第三次犯:直接水桶
也就是提供最多兩次犯同一個錯誤的機會...
那若有人發一篇 [自介]大家好我是廢文王ganbaday
等板主發現,只能提醒他,提醒過後他還能放著不理5.99小時,之後自刪就沒事了
然後再發第二次一樣的廢文,這時候直接警告他,但也不能刪他、不能水桶
然後換一條版規來踩,故意發一篇完全注音火星文也是可以玩兩趟都沒事
每一種錯誤類型都可以白玩兩次毫無後果
制定一個規矩,限制的是「行為」,目的是維持「秩序」
既然我們要用「教育訓練」的手段來迫使user改變「習慣的行為」遵守秩序,
已經站內信特別教育過了,再犯卻仍不懲處,這樣提醒的意思變成是:
「你這次犯了某條,所以提醒你,3天內修正的話就還可以犯第二次,
沒修正就用掉警告機會,不能犯第二次了唷」
為什麼要尊重講不聽的?為什麼要製造漏洞讓人鑽?
: : 三、針對噓文
: : 我們先搞清楚到底要禁止的、防範的是哪種類型吧...
: : 我是覺得現行規定網住的範圍算是恰當的,數據是否要調整倒是其次
: 防範吧~~ : 我的建議就之前提到的 : 噓重複文字三次以上(含)警告一次
噓的另外一篇討論吧,反正有些反對者的想法看來勢必要投票了
先把迷路文罰則那部份取得共識吧,因為板上已經有好幾篇卡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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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上剩下六個點還沒統合,你們看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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