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spen:因為你回的不是她要的 03/21 11:39
※ 引述《ganbaday (低調)》之銘言:
: ※ 引述《Mike70109 (態度決定一切)》之銘言:
: : 最近忙著趕paper,所以都沒空回信
: : 我已經在今天早上10:53回信給ganbaday
: : 回完才發現小組長已經判決罷免申請文
: : 詳情請看證據1~3
: : 有人自己說"是阿 早就說沒必要談下去了"
: : 結果現在說我們抗命+瀆職...
: : 還一直強調自己沒有拒絕溝通
: : 拜託證據不要選擇性的轉錄,好嗎?
: 1.
: 3/9我寄出通告信,詢問兩點,其一為噓文案於3/9之後之板規意見為何;
: 其二為其他板規有沒有什麼有意見或有想法的。
: knn不回應(隔天就閱讀過信件);Mike回信反問了一堆問題,爭執一些觀念不合之處,
: 對於該回答的問題『板規該怎麼改』則不回答。
: 3/14我第二次通告信催告,再度詢問那兩點,並且還特地強調,該做的事情還是要做。
: Mike此時回信繼續爭執觀念不合之處,對於該回答的問題『板規該怎麼改』仍不回答。
: 3/15之後又沒回應(隔天就讀過信),拖到我申訴後才用兩行回答該兩點問題,
: 有空長篇大論爭執觀念不合之處,回兩行簡單的回答可以拖四天...
: 此外,從3/9~3/19共9~10天時間,兩點關於改版規的問題始終不回答,
: 卻可以不到一天就就頒訂改出來的新板規,顯見先前是故意拒絕討論改板規之事
: 2.
: 對於觀念不合之處,雙方都懶得爭執,但該討論改板規,還是要做
討論板規應該審慎處理
並非我決定改怎樣就怎樣
現在你要我決定板規
你不負責卻要我負責
請問我要怎麼決定?
板規不是說什麼就什麼
要考慮很多層面,沒有事先說清楚就冒然做決定
那就變成我瀆職了
如果我故意拒絕討論
那我一開始就不會回信
既然回信了
就代表願意討論
但討論前要先了解共識
沒有共識的板規,再怎麼討論也是枉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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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4.17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