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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anbaday (低調)》之銘言: : 以下灰色字為節錄之引述,黃色字為我的論述,紅色字為爭點 : 一、首先,參選政見應該屬於一種承諾,除非有衝突,否則就該說到做到,毫無疑問。 : 那麼來看看三人的政見重點節錄版本 : 我的政見 1.選3個板主(廢話) : 2.發布暫時簡易版規(站規+法律),其餘不做任何限制(有衝突點s.) : 3.板主群討論板規大綱來,交由使用者公投決定要什麼板規(有衝突點s.) : (也就是板規『全部民選』,板主只提出大鋼,大家都可提案+公投) : 4.其他: 依法行政、分權分工、互設代理人(無爭議,已執行) : k 的政見 1.整頓版面和精華區(廢話) : 2.廢除置底的商品問與答(無爭議,已執行) : 3.禁止濫用噓文與刪除推噓文(有衝突點a.) : 4.更改發文分類項目(廢話) : 5.初犯警告,再犯水桶(有衝突點b.) : M 的政見 1.不論文章的標題類別是什麼,標題後面都要打上地區+賣場名稱 : 範例:[問題] 內湖好市多 : 標題類別跟量販店名稱一定要空格,接著打你要問的主題(有衝突點c.) : 2.板主會根據標題:[問題] 、 [請益]搜尋該問題是否已被解答 : 已處理之問題,板主會收錄至精華區-商品資訊問答,以兩個禮拜為一期 : (空頭支票,每個問題挑都不挑全都收,還叫做精華嗎?當然也就沒做) : 3.檢舉區(無爭議,已執行) : 4.水桶&劣退名單(無爭議,已改到精華區執行) : 5.置底文(無爭議,已執行) : 6.版主群於上任後會訂定初版板規,(有衝突點s.) : 由hypermall板使用者根據初版板規給予建議,加以修改 : (也就是『自己先訂出』完整板規,user建議後修改) : ============================================================================ : 衝突點a.禁止濫用噓文 (以下流水帳依照時間順序) 這個政見當初是針對有人亂噓發問者沒去商品問與答問(請見證據一) 我有跟你解釋過 當然換版主上任後 商品問與答被取消自然沒這問題 後續則是你覺得我們有定跟沒定一樣 : 1.由於有這條政見承諾,所以就列入板規,問他們對於禁止濫噓有沒有好方法 : 2.他們都沒提出方案,我提出以下方案,他們都說OK : 【禁止對同一篇文噓文超過2次、且噓人必須要有具體且合理的理由】 : 3.結果第一次執行之後,M 寫信來說,以為是"沒理由2次"才違規 : 我實在不曉得兩種禁止行為用頓號隔開了,居然看不懂還問都沒問就說OK... : 4.中間吵了一個星期,結論居然是嫌我用詞太文言,看不懂!? : 5.後來這條板規決定舉辦公投,我將所有提案整理成選項,他們看過都OK了 : 6.我舉辦板規民選,具體執行/操作流程,分為初選及連署公投兩個階段實施公投 : 一開始就明文寫在公告第一頁最前面 : 7.第一階段結束前30分鐘,我發文開始第二階段公投, : M跟 k分別向大家表示,搞不懂我在做什麼,還寫信來問我怎麼沒說 : 原來板主當到連公告第一頁看都沒看,這真是誇張到讓我始料未及..... : 8.後來我寫信告訴他們我都有先寫執行流程, M反過來責怪我沒把操作流程先告訴他們 : 以下是我的反駁: : (1)操作流程這樣跑,無論公平性、公開性都很OK,整個設計客觀而論是嚴謹而妥善的 : (2)討論過的內容完全沒變,只是操作流程而已,我們互相從來都沒有互相知會過, : 違規通知信格式、精華區違規備份標題格式,我也都是直接沒想太多就操作執行, : 因為這是施政執行上的操作方式而已,完全不影響規定內容的本質。 : 如果無關事情內容,單純【執行操作方式】都要耳提面命,一一提醒, : 那麼 k收精華區的日程規劃也從未講過、 M那兩篇置底的內容也沒先讓我看過阿 http://photo.xuite.net/mike70109/4448043/14.jpg
MSN紀錄可以看到 我發的公告是先給你看過 然後再給Mike70109版主看的 : (3)正常想法下,根本無法預期板主居然不看公告!!!!而且還是置底的第一頁!!!! : (4)他們想要直接取消,理由是流程不重要,那依法行政算什麼? 制度算什麼? : 衝突點b.初犯警告,再犯水桶 : 問題很大,總不可能洗板也警告、違法(例如色情、盜版、妨害秘密)也只是警告, : 後來我調整成『疏忽過失』才有警告,惡性行為都直接懲處。 : 衝突點c.標題要有地區+賣場名稱,還要有空格 : 完全沒有管板的基本認知。思考政策之前,都沒有假設過最壞情況的下場... : 要做出限制就要有罰則,否則等於沒禁止,而且訂了就要嚴謹執行,否則叫做失職; : 在制定規定之前就要能預期到,現在做了這層限制,有人踩線就必須硬著頭皮處理, : 剛開始要訂很美觀很嚴格,看到一堆違規之後才手軟要改鬆........ : 衝突點s. 只用站規管+板規『全部民選』 VS. 『自己先訂出』完整板規 : 我一開始打算只用站規管理,再來公投加上去,M 反對,認為沒板規會亂... : OK 政體改變我依他意見,我對政體沒有很堅持。 : 但問題在於,『自己先訂出』完整板規,碰到問題時他卻不敢執行,形同虛設+失職。 : 我要照板規依法行政,他卻想改鬆,那當初何必訂? 上述衝突點c.就是一個例子。 : 政體他指定了,我提供了板規架構,每一條都盡量保留了非惡意的除罪條款,避免濫殺, : 但他卻沒思考所有可能性,憑感覺認為該禁就該禁,結果就是到時候執行時再來反悔, : 例如M 認為注音文不該保留5%的空間,但若照著執行的下場他卻沒考慮到, : 很可能因為一兩個注音或火星文得被迫殺了一篇好文,如果到時候又不敢執行有何用? : 制訂時很有想要的看板藍圖,但看到違規時卻退縮,反過來一直修改藍圖, : 那何必『自己先訂出』這些規定? 反正不會執行,有人抱怨就會一直改掉了阿... : 二、立法過程應該嚴謹,廣泛思考所有可能性,盡量將漏洞降到最低 : 我每一條制訂之前都仔細思考過最壞情況,盡力讓各種情況發生時, : 這條板規可以使每種情況下公平,整個板規架構全部花了上百小時、反覆看了數十次 : 但他們給我的感覺是,提出意見都是直覺、沒有思考立法理由, : 沒有套用到所有可能的情況下去假設,然後我就要一一說服他們,分析利害優劣... : 最後弄半天還是幾乎都是依照我說的版本進行.... : 如果覺得當板主不必這麼嚴謹,那就不要禁止使用者任何行為(站規允許內) : 如果要禁止,那就麻煩用心、認真、仔細嚴謹思考 : 三、我的提案: 一個人制定板規、一個人對板規負責 : 那個人不必是我,誰要執行他的板規理想藍圖,都交給他, : 板規他依照他的想法去寫一套他覺得最好的,我不再提出任何意見,他說了算 : 但若執行後有BUG或怎樣就他負責扛 : (例如要完全禁止注音火星文,那就確實依法執行,不要到時候又不敢下手) : 如果沒人要接,那就是我來訂、我說了算,執行後有BUG或怎樣我一個人扛 : 我的做法就是依照政見,清光目前板規,只用站規當簡易板規,放牛吃草大家最愛, : 之後有人覺得哪裡該增修,再來提案給大家公投 -- ╔═══╗══╗╗═══╗═══╗═══╗═╗═╗═══╗ nycten█▋◣║███║██◣║◢█◣║█▄████ ≧≦ 進球? ╚╗╔╝███║ ◢◤ ╝█▅█║█▃▅╝███║╗╔╝ piece of voy ▋█◤║█▅▅║█ █║◥█◤║███║ ︿> cake 啦!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2.234.237.115 ※ 編輯: knnioio 來自: 182.234.237.115 (03/02 22:20)
ganbaday:衝突點a. 回答在爭點5,你們反覆 累的是我 03/04 04:05
ganbaday:1月底討論時不說,2月初再談也OK,到2月中卻推翻自己理念 03/04 04:05
ganbaday:2.我沒說你"全部"都沒講,但時程是沒講的沒錯... 03/04 04:08
ganbaday:(其實你好像只有收文標準跟收文時程兩件事,算1:1吧) 03/04 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