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nnioio (梅迪恩王子)
看板L_ShoppingMa
標題Re: [申訴] 我的回應
時間Wed Mar 2 22:00:36 2011
※ 引述《ganbaday (低調)》之銘言:
: 以下灰色字為節錄之引述,黃色字為我的論述,紅色字為爭點
: 一、首先,參選政見應該屬於一種承諾,除非有衝突,否則就該說到做到,毫無疑問。
: 那麼來看看三人的政見重點節錄版本
: 我的政見 1.選3個板主(廢話)
: 2.發布暫時簡易版規(站規+法律),其餘不做任何限制(有衝突點s.)
: 3.板主群討論板規大綱來,交由使用者公投決定要什麼板規(有衝突點s.)
: (也就是板規『全部民選』,板主只提出大鋼,大家都可提案+公投)
: 4.其他: 依法行政、分權分工、互設代理人(無爭議,已執行)
: k 的政見 1.整頓版面和精華區(廢話)
: 2.廢除置底的商品問與答(無爭議,已執行)
: 3.禁止濫用噓文與刪除推噓文(有衝突點a.)
: 4.更改發文分類項目(廢話)
: 5.初犯警告,再犯水桶(有衝突點b.)
: M 的政見 1.不論文章的標題類別是什麼,標題後面都要打上地區+賣場名稱
: 範例:[問題] 內湖好市多
: 標題類別跟量販店名稱一定要空格,接著打你要問的主題(有衝突點c.)
: 2.板主會根據標題:[問題] 、 [請益]搜尋該問題是否已被解答
: 已處理之問題,板主會收錄至精華區-商品資訊問答,以兩個禮拜為一期
: (空頭支票,每個問題挑都不挑全都收,還叫做精華嗎?當然也就沒做)
: 3.檢舉區(無爭議,已執行)
: 4.水桶&劣退名單(無爭議,已改到精華區執行)
: 5.置底文(無爭議,已執行)
: 6.版主群於上任後會訂定初版板規,(有衝突點s.)
: 由hypermall板使用者根據初版板規給予建議,加以修改
: (也就是『自己先訂出』完整板規,user建議後修改)
: ============================================================================
: 衝突點a.禁止濫用噓文 (以下流水帳依照時間順序)
這個政見當初是針對有人亂噓發問者沒去商品問與答問(請見證據一)
我有跟你解釋過 當然換版主上任後 商品問與答被取消自然沒這問題
後續則是你覺得我們有定跟沒定一樣
: 1.由於有這條政見承諾,所以就列入板規,問他們對於禁止濫噓有沒有好方法
: 2.他們都沒提出方案,我提出以下方案,他們都說OK
: 【禁止對同一篇文噓文超過2次、且噓人必須要有具體且合理的理由】
: 3.結果第一次執行之後,M 寫信來說,以為是"沒理由2次"才違規
: 我實在不曉得兩種禁止行為用頓號隔開了,居然看不懂還問都沒問就說OK...
: 4.中間吵了一個星期,結論居然是嫌我用詞太文言,看不懂!?
: 5.後來這條板規決定舉辦公投,我將所有提案整理成選項,他們看過都OK了
: 6.我舉辦板規民選,具體執行/操作流程,分為初選及連署公投兩個階段實施公投
: 一開始就明文寫在公告第一頁最前面
: 7.第一階段結束前30分鐘,我發文開始第二階段公投,
: M跟 k分別向大家表示,搞不懂我在做什麼,還寫信來問我怎麼沒說
: 原來板主當到連公告第一頁看都沒看,這真是誇張到讓我始料未及.....
: 8.後來我寫信告訴他們我都有先寫執行流程, M反過來責怪我沒把操作流程先告訴他們
: 以下是我的反駁:
: (1)操作流程這樣跑,無論公平性、公開性都很OK,整個設計客觀而論是嚴謹而妥善的
: (2)討論過的內容完全沒變,只是操作流程而已,我們互相從來都沒有互相知會過,
: 違規通知信格式、精華區違規備份標題格式,我也都是直接沒想太多就操作執行,
: 因為這是施政執行上的操作方式而已,完全不影響規定內容的本質。
: 如果無關事情內容,單純【執行操作方式】都要耳提面命,一一提醒,
: 那麼 k收精華區的日程規劃也從未講過、 M那兩篇置底的內容也沒先讓我看過阿
http://photo.xuite.net/mike70109/4448043/14.jpg
MSN紀錄可以看到 我發的公告是先給你看過 然後再給Mike70109版主看的
: (3)正常想法下,根本無法預期板主居然不看公告!!!!而且還是置底的第一頁!!!!
: (4)他們想要直接取消,理由是流程不重要,那依法行政算什麼? 制度算什麼?
: 衝突點b.初犯警告,再犯水桶
: 問題很大,總不可能洗板也警告、違法(例如色情、盜版、妨害秘密)也只是警告,
: 後來我調整成『疏忽過失』才有警告,惡性行為都直接懲處。
: 衝突點c.標題要有地區+賣場名稱,還要有空格
: 完全沒有管板的基本認知。思考政策之前,都沒有假設過最壞情況的下場...
: 要做出限制就要有罰則,否則等於沒禁止,而且訂了就要嚴謹執行,否則叫做失職;
: 在制定規定之前就要能預期到,現在做了這層限制,有人踩線就必須硬著頭皮處理,
: 剛開始要訂很美觀很嚴格,看到一堆違規之後才手軟要改鬆........
: 衝突點s. 只用站規管+板規『全部民選』 VS. 『自己先訂出』完整板規
: 我一開始打算只用站規管理,再來公投加上去,M 反對,認為沒板規會亂...
: OK 政體改變我依他意見,我對政體沒有很堅持。
: 但問題在於,『自己先訂出』完整板規,碰到問題時他卻不敢執行,形同虛設+失職。
: 我要照板規依法行政,他卻想改鬆,那當初何必訂? 上述衝突點c.就是一個例子。
: 政體他指定了,我提供了板規架構,每一條都盡量保留了非惡意的除罪條款,避免濫殺,
: 但他卻沒思考所有可能性,憑感覺認為該禁就該禁,結果就是到時候執行時再來反悔,
: 例如M 認為注音文不該保留5%的空間,但若照著執行的下場他卻沒考慮到,
: 很可能因為一兩個注音或火星文得被迫殺了一篇好文,如果到時候又不敢執行有何用?
: 制訂時很有想要的看板藍圖,但看到違規時卻退縮,反過來一直修改藍圖,
: 那何必『自己先訂出』這些規定? 反正不會執行,有人抱怨就會一直改掉了阿...
: 二、立法過程應該嚴謹,廣泛思考所有可能性,盡量將漏洞降到最低
: 我每一條制訂之前都仔細思考過最壞情況,盡力讓各種情況發生時,
: 這條板規可以使每種情況下公平,整個板規架構全部花了上百小時、反覆看了數十次
: 但他們給我的感覺是,提出意見都是直覺、沒有思考立法理由,
: 沒有套用到所有可能的情況下去假設,然後我就要一一說服他們,分析利害優劣...
: 最後弄半天還是幾乎都是依照我說的版本進行....
: 如果覺得當板主不必這麼嚴謹,那就不要禁止使用者任何行為(站規允許內)
: 如果要禁止,那就麻煩用心、認真、仔細嚴謹思考
: 三、我的提案: 一個人制定板規、一個人對板規負責
: 那個人不必是我,誰要執行他的板規理想藍圖,都交給他,
: 板規他依照他的想法去寫一套他覺得最好的,我不再提出任何意見,他說了算
: 但若執行後有BUG或怎樣就他負責扛
: (例如要完全禁止注音火星文,那就確實依法執行,不要到時候又不敢下手)
: 如果沒人要接,那就是我來訂、我說了算,執行後有BUG或怎樣我一個人扛
: 我的做法就是依照政見,清光目前板規,只用站規當簡易板規,放牛吃草大家最愛,
: 之後有人覺得哪裡該增修,再來提案給大家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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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cten║█▋◣║███║██◣║◢█◣║█▄█║███║ ≧≦ 進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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